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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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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7月16日起对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并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当转换转入的份额类别因其他原因暂停转换转入、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转换限制的,本业务亦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的除外。
  6.本业务与本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三、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出基金份额类别时,涉及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需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约定收取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本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转入基金份额类别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份额类别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份额类别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份额类别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份额类别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转入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率首先按两类基金份额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初始值,在此基础上,最终申购补差费率可参照上述群体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所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相对于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的相同折扣比例执行)。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4.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5.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具体计算公式: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满足返还条件的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本公司更新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7.转换涉及的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遵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相关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敬请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前详细了解业务规则、费率及持有期计算等事宜,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除另有公告外,本基金关于本业务的其他注册登记事宜与本基金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按相同的原则确认。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2.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若暂停办理本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本业务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000,场内简称:225ETF,扩位证券简称:日经225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6年7月9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387元,相对于当日午间收盘时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6.42%。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000,场内简称:225ETF,扩位证券简称:日经225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6年7月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390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7.19%。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基于以上事项,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修订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
  1.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8369),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184)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 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 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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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费和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投资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转换转出业务,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对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持续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支付给销售机构;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转换转出业务,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
  4.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 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6. 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7.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增加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四)其他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实际运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7月16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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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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