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6一04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6年7月2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熊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由于刘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已辞去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经审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勇先生个人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经查询诚信档案,其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我们认为,熊勇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熊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补选熊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勇,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造纸专业,硕士研究生。 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总经理,兼任广东省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应用中心主任,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新生物智造技术创新(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新离子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省质监局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公司研发办公大楼二楼2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4日 至2026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7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 联系人:陈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