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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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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2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1985111元(含税),每股转增比例由0.2股调整为0.1985111股。 2、本次调整的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新增股份1,950,000股,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2,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52,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12,000,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0股增加至261,950,000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及转增总数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1985111元(含税),具体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公司总股本=52,000,000.00÷261,950,000=0.198511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公司总股本=0.1985111×261,950,000=51,999,982.65 元 同时,调整后每股转增比例为0.1985111股,具体计算如下: 每股转增比例=原定转增总数÷调整后公司总股本=52,000,000÷261,950,000=0.1985111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实际转增总数=调整后每股转增比例×调整后公司总股本=0.1985111×261,950,000=51,999,982 股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9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85111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51,999,982.6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5111股,实际合计转增股本51,999,9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313,949,982 股。 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及实际转增股本总数与原定利润分配总额、转增总数之间的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及每股转增比例保留小数位产生的尾数调整所致。最终转增股数及转增后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261,9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51,999,982.65元/261,950,000 股×10 股=1.985111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转增的总股份数/总股本×10 股=51,999,982 股/261,950,000 股×10 股=1.985111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985111元,每股转增股份为0.1985111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5111元/股)/(1+0.1985111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2,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52,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12,000,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如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股本增至261,950,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9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851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866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5111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7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85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1,9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3,949,98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7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13,949,982 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0.3213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51,999,982.65元/261,950,000 股×10 股=1.985111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转增的总股份数/总股本×10 股=51,999,982 股/261,950,000 股×10 股=1.985111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985111元,每股转增股份为0.1985111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5111元/股)/(1+0.1985111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吴小霜、谢海桐 咨询电话:0769-89164633 传真电话:0769-3901453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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