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完成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公司拟提前实施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明先生、李飞先生、王泽浩先生、郭旺辉先生和倪云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提名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提名王泽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提名郭旺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提名倪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嘉美包装: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完成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公司拟提前实施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辉先生、刘大洪先生和刘井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其中叶辉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与会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叶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提名刘井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嘉美包装: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嘉美包装: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6年12月14日届满。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完成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中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明先生、李飞先生、王泽浩先生、郭旺辉先生和倪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叶辉先生、刘大洪先生和刘井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叶辉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与拟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候选人当选为董事后,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时结束。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明 蒋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曾任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长、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蒋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蒋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蒋明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李飞 李飞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IT工程师,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事业群总经理,现任宇宙行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全球总裁,可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李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李飞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泽浩 王泽浩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市场部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苏州新时代文体会展集团战略投资经理、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总监,现任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资金总监。 王泽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泽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泽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王泽浩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郭旺辉 郭旺辉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6年4月起担任公司高级投资总监。 郭旺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郭旺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旺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郭旺辉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倪云杰 倪云杰先生,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达资本(亚洲)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6年6月起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倪云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倪云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云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倪云杰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辉 叶辉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中级会计师职称。2025年8月至今担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西藏智汇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叶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刘大洪 刘大洪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博士后,二级教授(目前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纪检委员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创始)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位代表人物”;2025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大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大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大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刘井建 刘井建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博士后,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会计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井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井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井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信函上请注明“嘉美包装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强,徐艳玲 (2)电话:0550-6821910 (3)传真:0550-6821930 (4)电子邮件:jiamei@chinafoodpack.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9”,投票简称为“嘉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