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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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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电株式会社(「三电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苏州三电」)65%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苏州亚斯鲁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苏州亚斯鲁」)。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三电股权,苏州三电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前,苏州三电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管理经营提供往来资金,本公司对苏州三电的债权金额合计8400万元,苏州三电计划在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前向本公司偿还3500万元,届时剩余债权金额为49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上述未偿还的4900万元债权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对于该4900万元财务资助款项,本公司计划与苏州三电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9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3.2%。本次财务资助由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抵押9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4000万元。
  2.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电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三电65%股权转让给苏州亚斯鲁。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三电股权,苏州三电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前,苏州三电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管理经营提供往来资金,本公司对苏州三电的债权金额合计8400万元,苏州三电计划在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前向本公司偿还3500万元,届时剩余债权金额为49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上述未偿还的4900万元债权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计划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9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3.2%。本次财务资助由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抵押9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4000万元。
  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509号
  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施文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苏州三电的股权结构:
  ■
  ■
  (三)苏州三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苏州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目前《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的主要安排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
  2.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期限: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
  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为3.2%。日利率=年利率÷360。
  3.还款方式:
  利息:约定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二十日。
  本金:分期还本,苏州三电保证自标的股权交割给苏州亚斯鲁日起两年内完成4900万元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清偿。
  4.罚息及复利
  (1)借款本金出现逾期时,本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以逾期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
  (2)对苏州三电逾期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本公司有权以逾期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为基数按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资金用途:用于苏州三电的日常运营
  6.资金来源:本公司自有资金
  7.担保措施: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其中:(1)苏州三电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2)以苏州三电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本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完成动产抵押登记。
  8.《财务资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已对苏州三电后续还款方案作出明确安排: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借款利率基于市场化水平,按年化3.2%执行。同时,苏州三电保证自标的股权交割给苏州亚斯鲁日起两年内完成全部49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清偿,并约定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二十日,以保障利息及时回收。针对可能出现的本金逾期情形,本公司与苏州三电已就罚息及复利作出明确安排,以增强履约约束力。
  为有效防范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其中:(1)苏州三电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手续;(2)以苏州三电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本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完成动产抵押登记。
  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导致,该借款实质为本公司与原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借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苏州三电财务资助的事项,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导致,该借款实质为本公司与原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延续。本公司就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约定偿还安排,并采取对应的风控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苏州三电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9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除此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主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44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109,442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109,442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09,4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2-80877025
  5.电子邮箱:hxjdzqb@hisens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内容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占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3.75%,约占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8%,涉及激励对象人数109人。
  2.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2,953,634.60元。
  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本公司拟将上述1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2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62,725,370股变更为1,388,147,370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12,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8,147,370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5,210,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90人。
  (九)2024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6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76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4,442,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6人。
  (十一)2024年6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中4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股。
  (十三)2024年8月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完成1,156,9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167,370股变更为1,386,010,4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3人。
  (十四)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17元/股调整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年12月13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年5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6,010,405股变更为1,385,616,8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72人。
  (十七)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755,634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38,9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58人。
  (十九)2026年7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降职,但仍在本公司内,或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职,且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新岗位调减并确定获授权益,调减部分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存在《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二、(四)中所述情形)而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未能解除限售或未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本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本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综上,本公司对1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对1名考核期内退休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1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109,442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2,953,634.60元,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442股,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后续相关程序。本次解锁、调整、回购注销(包括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4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实施,根据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2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62,725,370股变更为1,388,147,370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12,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8,147,370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5,210,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90人。
  (九)2024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6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76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4,442,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6人。
  (十一)2024年6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中4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股。
  (十三)2024年8月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完成1,156,9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167,370股变更为1,386,010,4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3人。
  (十四)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17元/股调整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年12月13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年5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6,010,405股变更为1,385,616,8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72人。
  (十七)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755,634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38,9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58人。
  (十九)2026年7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2025年6月25日,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86,010,40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745,907股)的股本总额1,385,264,4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2026年6月25日,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度报告公司总股本1,384,861,1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745,907股)的股本总额1,384,115,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实施。根据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据此,调整后,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P0-V=5.157-1.230-1.265=2.662元/股。综上,调整后,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后续相关程序。本次解锁、调整、回购注销(包括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7月10日届满,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为1,633,299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391.60万股,约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1,387,935,370股的1.00%。
  2.2024年7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开立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80,050股本公司A股股票已于2024年7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1,387,167,370 股的0.95%。
  3.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5,272,02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8%,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419,638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2%。
  4.2026年7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954,015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633,299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纳入目标考核的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6,573,917.88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金额为3,255,731,774.76元,较2022年增长126.90%,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8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参加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确定考评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的比例。持有人当年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年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年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择机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若该份额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出售后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本公司所有。
  持有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79人,其中部分参与对象因离职、职务变更不再符合参与条件等原因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其所持有的份额已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处置),目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275人(含回收份额再分配人员)。根据本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制度评定,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审核。考核结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59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A/B,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本员工持股计划94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7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954,015股,其中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633,299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其余因公司、个人考核结果等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股份,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应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
  三、第二个锁定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并将所获资金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已解锁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及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及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含首次及预留份额)已于2026年6月1日届满,剩余预留份额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7月15日届满。根据本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及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为2,112,255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剩余预留份额第二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为167,672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及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170万股(含200万股预留份额),约占当时股本总额136,272.5370万股的0.86%。
  2.2023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并批准《关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将全部预留份额200万份进行分配。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开立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810,000股公司A股股票已于2022年6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海信家电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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