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3月31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仪征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因堆存固废事件,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案件已由公安局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前任董事兼副董事长、总经理彭安铮女士家属提供的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彭安铮女士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据了解,本次彭安铮女士被刑事拘留与公司子公司南京钛白涉及的污染环境案有关。彭安铮女士于2016年6月至2024年9月兼任南京钛白法定代表人。 三、其他说明 1、彭安铮女士于2013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退休后由公司返聘,2024年5月辞任总经理后任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2024年8月辞任董事兼副董事长,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2、目前,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金浦钛业、子公司南京钛白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不存在被采取留置等强制措施的异常情形。金浦钛业、南京钛白各有一名高管前往公安局协助案件调查。 3、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