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2026年第1个开放期为自2026年6月29日(含该日)至2026年7月10日(含该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延长本基金的第1个开放期,开放期截止日由原定的2026年7月10日延长至2026年7月24日,即本基金第1个开放期最后一日为2026年7月24日,本基金自2026年7月25日将进入第2个封闭期。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鑫元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 注:按照《鑫元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