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皇氏集团,证券代码:002329)于2026年7月6日、7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经核查,受让方未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终止的可能。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正在进行2026年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测算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7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实施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经核查,受让方未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终止的可能。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经核查,受让方未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终止的可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2026年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测算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