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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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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无法满足公司制备 28.5% 品位矿浆的生产标准,仅可少量采购作为补充、维系渠道合作;而当地民营矿山一般都只专门负责采矿业务,磷矿销售大多是由授权的贸易公司来实施,并且贸易公司可以拓展经营范围,开展与矿山企业相关的其他业务,还有贸易公司的地址更为灵活,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六国化工本部属于湖北外省企业,为了长期稳定地获得宜昌市磷矿供应,需与不同的磷矿贸易公司签订长供协议。宜昌禾纳、宜昌弘瑞达商贸、宜昌汇耀商贸三家贸易公司均系宜昌店子坪矿山的授权合作贸易公司,三家贸易公司自身成立时间不长,但背后依托的店子坪矿山已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供货合作关系,矿源供给稳定性、矿石品质可控性具备充足保障。近年磷矿整体供应偏紧,尤其每年 9 月至次年 4 月冬储阶段货源更为紧张;同时公司铜陵磷矿货场紧邻长江,受日趋严格的环保管控约束,场地堆存容量有限。为保障生产用料,公司需在冬储周期前提前锁定优质磷矿资源,再结合自身实际耗用进度分批次提货,因此合同中未约定货物具体到货时间。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主要为采购煤炭、磷矿石、硫磺原材料的预付款。公司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中,宜昌弘瑞达商贸有限公司与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高管重叠;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与宜昌禾纳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采购的材料期后已基本到货,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说明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该笔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约定还款期限,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一)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
  ■
  (二)该笔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约定还款期限,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公司其他应收对宜昌中科的2,097.70万元往来款的形成原因主要系子公司湖北六国2012年预付宜昌中科的磷矿石采购款,根据双方签订的磷矿石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宜昌中科应于2014年末前交付合同约定的磷矿石,受国家环保及当地磷矿资源保护政策影响,宜昌中科的磷矿山开发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导致合同标的一直无法交付以及款项未能退回,2015年公司将该笔预付款项调整为其他应收款,于2017年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开资料,2020年宜昌中科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且被限制高消费;根据宜昌中科公开的2022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末,宜昌中科已资不抵债;宜昌中科存在多次欠税公告,被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列为税务非正常户等。综上,宜昌中科已无实质性运营,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主要包括追加宜昌中科高岭土矿业权抵押担保、密切关注磷矿采矿权开发进展、督促宜昌中科交付合同标的或退回已支付合同款项等。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等资料,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情况,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2、获取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表;
  3、通过访谈相关责任人、查阅合同及到货单据、检索企查查公开信息等,了解前五名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合作时间、交易商品类型、金额、账龄、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期后到货情况、上述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其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期后到货情况等,分析预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5、查阅公司与宜昌中科签订供货合同、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了解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查阅宜昌中科公开信息,了解宜昌中科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元化工、华兴化工、威立雅等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属正常商业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2、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主要系采购煤炭、磷矿石、硫磺主要原材料的预付款。公司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宜昌弘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和宜昌禾纳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采购的材料期后已基本到货,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4、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公司其他应收对宜昌中科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与公开查询信息、提供的材料一致。
  4. 关于重大支出与偿债压力。
  年报显示,公司近三年均保持较高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2.30亿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研发材料1.61亿元,占比7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367人,同比增加32.97%,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5.48%,同比增加6.08个百分点。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电池级精制磷酸产能15万吨/年,产能利用率47.89%,在建工程中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本期增加投入9.6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06亿元,而货币资金仅10.2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用途板块(如传统磷肥、精制磷酸等)和研发目的(技改或新产品研发等),列示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以及近三年各项目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2)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现有产能和产线情况,分析公司在业绩大幅亏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大幅增加研发人员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重复研发或无真实研发背景的利益输送情形;(3)列示湖北徽阳项目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等,以及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并说明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与产能消化措施;(4)结合期末短期借款到期分布、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还款压力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具体的偿债安排和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用途板块(如传统磷肥、精制磷酸等)和研发目的(技改或新产品研发等),列示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以及近三年各项目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二)近三年各项目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上述项目最近三年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考虑到研发材料品类、规格与生产材料一致,公司未单独开发研发专用供应商,研发用料主要由各生产材料合作供应商供应。
  二、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现有产能和产线情况,分析公司在业绩大幅亏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大幅增加研发人员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重复研发或无真实研发背景的利益输送情形;
  (一)公司在业绩大幅亏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大幅增加研发人员的合理性
  1、行业与政策背景
  当前国内磷化工行业已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资源循环、产品高端化的转型阶段。传统磷肥、基础磷化工产品产能过剩,市场价格长期处于低位,行业整体经营承压。与此同时,环保管控标准持续收紧,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环节节能降碳成为企业正常生产的刚性要求,指标不达标将直接面临限产、停产风险。
  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行业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重点攻关磷石膏综合利用、湿法磷酸净化、共伴生资源回收等核心技术,并鼓励企业向新能源磷系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在此背景下,研发投入是保障合规经营、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必然选择。2025年1月,公司联合武汉工程大学成功研发磷石膏汽水热液转化绿色高值利用成套技术,首创磷石膏制天然石膏同质缓凝剂及Ⅱ型无水石膏产品,获列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整体技术水平先进。
  2、市场环境变化
  2024至2025年,硫磺、合成氨等上游原材料价格上行,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等终端产品受政策和供需影响价格持续走弱,行业盈利空间被持续压缩。从市场结构来看,基础化肥领域同质化竞争激烈、盈利微薄;磷酸铁、电子级磷酸等高端磷化学品市场需求增长,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能够摆脱周期波动、获取更高毛利,技术落后企业则逐步被市场出清。因此,持续布局研发,以短期费用投入谋求长远发展、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合理选择。
  3、现有产能和产线情况
  公司现有多套成熟磷化工生产装置,产线体系完整,但部分装置投运时间较早,在能耗、物耗、固废排放等方面仍存在优化空间,须依靠工艺研发与技术改造完成环保提标、节能降碳,保障产线持续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由276人增至367人,增幅 32.97%,人员规模变化并非来源于专职研发岗位扩招,而是将日常参与工艺优化、小试中试、试验试制的生产技术人员纳入研发统计口径。该部分人员熟悉现场设备与生产工艺,可快速推动技术落地,提升研发转化效率,是化工行业较为普遍的研发组织模式。
  公司维持较高研发投入,既是应对环保、能耗管控要求、保障现有产线合规稳定运行的现实需要,也是应对行业同质化竞争,叠加行业向绿色化工、新能源材料转型的发展趋势,持续研发更是公司积蓄技术力量、推动产业升级、提升长期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支撑,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
  1、研发投入趋势
  2024一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增长。同行业中云天化、新洋丰、云图控股、金正大研发费用同步提升,体现磷化工行业整体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主流趋势;湖北宜化、潞化科技、司尔特、赤天化研发费用略有下降,属于各家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形成的差异化投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契合行业发展主流方向。
  2、研发费用率水平
  2024一2025年,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2.36%、2.24%。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达到3.31%、3.56%,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从同业对标来看,公司研发费用率与湖北宜化、赤天化相似。结合行业特点,上述高研发投入主要聚焦于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电池级磷酸铁专用磷酸净化技术开发等环保及工艺升级领域。
  3、研发人员规模
  报告期内同行业研发人数平均值均为 488 人,公司研发人员由 276 人增至 367 人,增幅 32.97%。人员规模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增幅高于多数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岗位人员更多深度参与工艺优化、试验试制等研发相关工作,使得统计口径下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
  综合来看,公司研发费用变动趋势与多数可比公司一致,研发费用率处于行业较高区间,研发人员规模及变动具备合理成因,各项指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是否存在重复研发或无真实研发背景的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各研发项目立足不同产品、工艺及研发目标立项,相近工艺均为原有技术迭代优化,立项前经公司内部技术比对,不存在重复研发情形;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围绕产品升级、工艺改进及市场需求开展,研发项目形成技术积累、专利或落地产品等,研发背景真实,不存在虚列研发及利益输送情形。
  三、列示湖北徽阳项目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等,以及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并说明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与产能消化措施;
  (一)列示湖北徽阳项目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等,以及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选取本期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往来余额指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的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中,除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交易对手方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说明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与产能消化措施
  1、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
  截至2026年5月31日,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总进度约80%,已全面进入中交阶段。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湿法磷酸项目、精制磷酸项目和净化石膏暂存场建设项目。各项目具体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
  2、产能消化措施
  (1)公司产能规划
  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建设期24个月,预计于2027年正式投产,项目实施后公司精制磷酸产能变化情况如下:
  ■
  注: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计划于2027年正式投产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为80%,投产后次年起,正式满产能运行,若不进行其他产线建设或产能结构调整,公司精制磷酸产能将保持不变。
  同时,该项目的装置具备柔性化生产能力,亦可将一部分精制磷酸加工成磷系阻燃材料(高档阻燃剂),即工业级磷酸一铵,规划产能为5万吨/年。实施后,公司工业级磷酸一铵产能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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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计划于2027年正式投产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为80%,投产后次年起,正式满产能运行,若不进行其他产线建设或产能结构调整,公司高档阻燃剂产能将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电池级精制磷酸现有产能与精制磷酸行业头部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扩大产能规模已成为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盈利能力的必要途径。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是全国最大的磷矿基地之一,依托当地丰富的磷矿资源,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原材料基础。宜昌市正在积极建设精细磷化中心,打造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地,持续布局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宜昌市通过招引合作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电解液方面的头部企业落地,将下游产品向新能源电池、高端磷化和新型建材等方向发展,大幅提升现代化产业发展水平,丰富壮大磷产业规模。基于上述因素,公司规划了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大,产能规划合理,产能消化风险较小。
  (2)拟新增合作客户
  由于本次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于2027年开始投产,尚无法与目标客户群体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订单。但针对本项目精制磷酸、工业级磷酸一铵的新增产能,公司已与磷酸铁、磷酸铁锂行业相关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亦持续与其他下游磷酸铁厂商、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企业进行前期接洽并开展产品试样,将为公司本次项目提供稳定的客户基础。
  综上所述,下游市场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空间广阔、行业头部效应、规模效应更为明显,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较好的前期市场拓展与客户积累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较好保障,公司本次项目产能规划合理,面临的产能消化风险较小。
  四、结合期末短期借款到期分布、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还款压力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具体的偿债安排和应对措施。
  (一)、期末短期借款到期分布、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资金需求基本情况
  1、短期借款到期分布:期末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不含利息)153,235.84万元,借款到期期限分散。其中:3 个月以内到期借款 19,400.00 万元;4~6 个月到期借款 68,865.92 万元;7~12 个月到期借款 64,969.92 万元。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实际已归还到期短期借款 67,300.00 万元,公司存量借款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欠息等违约情形。
  2、可动用货币资金及相关资金需求情况:截至2025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02,727.20万元,扣除银票保证金等受限资金29,558.84万元,可自由支配、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73,168.36万元,资金存放于各合作银行活期账户,可即时用于偿还借款、日常经营支付。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主要为原材料采购付款、各项运营费用、职工薪酬、税费缴纳、归还借款以及在建项目投资支出;公司已建立常态化内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日常生产经营等相关资金需求。
  (二)是否存在较大还款压力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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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7、0.65,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34,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33%、73.0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系2025年度工程项目贷款增加以及经营亏损影响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对比如下:
  ■
  数据来源:Wind
  由上表可见,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湖北宜化、金正大、赤天化、潞化科技相近;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低于潞化科技、金正大,与湖北宜化相近,处于行业中游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渠道较单一,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需求,多年未实施过股权融资行为,且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所占用的资金量较大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大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02,727.20万元(含银票保证金等受限资金)、应收账款净额6,427.81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净额5,680.40万元。公司融资授信总额96.01亿元,融资余额38.99亿元,其中融资保证金2.95亿元,实际使用授信额度36.04亿元,剩余可用授信额59.97亿元,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311,451.51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为200,421.38万元。公司与各商业银行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良好,信誉度较高,授信额度充足,公司的货币资金以及可用银行授信额度,可以覆盖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不存在较大还款压力及流动性风险。
  (三)具体偿债安排
  1、自有存量资金偿付。优先使用现有可动用货币资金,分批偿还到期银行借款;
  2、经营现金流接续偿债。依靠主营业务销售回款作为中长期到期借款的主要偿还资金来源;
  3、到期续贷周转。公司与合作银行保持长期稳定合作,针对流动资金类到期贷款,到期前办理续贷或授信置换,实现融资衔接。
  (四)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资金储备尚充足、备用授信储备充裕,不存在实质性流动性风险。为持续巩固资金安全垫、防范未来潜在流动性波动,公司常态化落实管控举措如下:
  1、扩充备用授信额度。持续对接合作银行,盘活存量未使用授信,新增银行授信储备,筑牢融资安全防线;
  2、强化营运资金管理。加大销售收款管理、优化库存管控、合理控制预付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效率,提升经营性现金流;
  3、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表,统筹债务到期、控制采购付款节奏,提前预判资金需求,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到最低;
  4、拓宽融资渠道。适时运用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等多元化低成本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确保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立项、结项、研发费用明细账等研发项目资料,查阅研发项目的研发内容、研发周期、预算总额、实际投入等信息;
  2、获取公司主要研发项目领料明细,复核研发材料领用情况及相关供应商情况;
  3、对公司研发中心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大幅增加研发人员的原因;
  4、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数据,对比分析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变动趋势等,检查公司研发费用相关指标与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获取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重要合同及台账;
  6、通过访谈相关责任人、检索企查查公开信息等,了解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等,以及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了解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与产能消化措施;
  7、获取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分布明细表及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短期借款到期分布时间、分布金额及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对期后短期借款偿付情况进行抽查;
  8、复核公司管理层的偿债能力分析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9、对公司管理层实施访谈,了解公司具体偿债安排及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按业务板块及研发用途披露的各研发项目内容、周期、起止时间、预计及累计投入、项目进展等情况以及相关项目近三年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真实、准确;
  2、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既可满足环保能耗管控、保障产线合规运行,也可顺应行业绿色高端转型、规避同质化竞争,对公司产业升级及长期发展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研发费用变动趋势与多数可比公司一致,研发费用率处于行业较高区间,研发人员规模及变动具备合理成因,各项指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各研发项目定位清晰、各有侧重,无重复研发;研发活动围绕工艺升级、产品迭代及市场需求等开展,形成技术积累或技术成果,不存在虚列研发及利益输送情形;
  3、公司披露的湖北徽阳项目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基本信息、交易情况及往来余额真实、准确;除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外,相关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项目建设进展真实,后续资金需求规划清晰,公司制定的产能消化措施贴合行业市场情况,具备可行性与合理性;
  4、公司期末短期借款到期分布、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准确;公司偿债指标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同类企业相比具备合理性;公司可动用资金及充足的未使用授信可有效覆盖一年内到期债务,不存在重大还款压力及实质性流动性风险;公司披露的偿债安排及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贴合实际经营情况,具备有效性。
  5. 关于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
  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3.0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91%,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2.75亿元,投资标的为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公允价值估值参考独立第三方股权交易价格。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1,814.69万元,其中对威立雅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293.05万元,以及子公司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化工)出表形成投资收益1,535.7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对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在一年内公允价值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估公允价值采用的具体参数及依据,第三方交易价格的获取来源及公允性;(2)说明威立雅近三年经营业绩及同比变动原因、鑫泰化工出表时点及判断依据,相关投资收益的测算过程及会计处理依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对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在一年内公允价值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估公允价值采用的具体参数及依据,第三方交易价格的获取来源及公允性;
  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明珠”)系公司于2006年10月投资持有15.00%出资额的企业,主要从事磷矿石开采和销售,宜昌明珠为公司战略性投资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宜昌明珠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25年3月,宜昌昌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宜昌明珠的36%出资额全部转让至宜昌楚夷磷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资股东宜昌昌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退出,由宜昌楚夷磷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本次转让不涉及控制权转移。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的股权拍卖结果公告,该次转让36%出资额的成交价为73,500.00万元,折算公司持有的15.00%出资额对应的公允价值为30,625.00万元,较原账面价值3,090.00万元的差额27,535.00万元于报告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司以公开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的参照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未获取到相关评估报告和具体参数,第三方交易价格的获取来源为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的股权拍卖成交信息,经公开信息显示,宜昌昌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此次股权转让已经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党务委员会第六届[2024]13号会议纪要),已履行国有产权处置所必需的审批、评估、备案等程序,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转让价格公允。
  二、说明威立雅近三年经营业绩及同比变动原因、鑫泰化工出表时点及判断依据,相关投资收益的测算过程及会计处理依据
  (一)威立雅近三年经营业绩及同比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3年至2025年,威立雅净利润分别为630.49万元、838.95万元、976.85万元,呈上升趋势,其中: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药剂成本采购单价下降,营业成本减少推动毛利增加所致;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依托威立雅(中国)集采优势,药剂采购成本进一步下降,以及通过工艺优化改造,药剂耗用成本实现一定的节约。
  (二)鑫泰化工出表时点及判断依据
  2025年9月29日,鑫泰化工被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以(2025)皖1226 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5年10月30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出具决定书(2025)皖1226破8号,指定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泰化工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因鑫泰化工进入破产程序后,相关活动决策权移交破产管理人,公司已丧失对鑫泰化工财务和经营政策的主导权,亦无法通过参与其活动获取可变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鑫泰化工于2025年10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相关投资收益的测算过程及会计处理依据
  1、威立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及应用指南关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规定,公司依据威立雅的财务数据及所持股权比例,确认应享有或承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鑫泰化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应用指南关于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规定,截至出表日,鑫泰化工所有者权益构成、出表形成的投资收益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所示,2025年,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超额亏损金额1,535.70万元,于出表时在合并报表层面结转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查询宜昌明珠的工商信息,了解股东变动情况;查阅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股权拍卖公开信息,了解第三方交易价格的定价过程,分析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获取被投资单位威立雅的财务报表,了解其经营业绩变动情况;根据权益份额重新测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查阅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就鑫泰化工破产清算的相关裁定书,评价鑫泰化工出表时点依据是否充分;获取鑫泰化工财务报表,复核合并层面转回的投资收益金额是否恰当。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宜昌明珠公允价值大幅增长系根据其他股东股权转让定价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所致,第三方交易价格的获取来源为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的股权拍卖成交信息,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转让价格公允;
  2、威立雅近三年业绩变动符合行业及自身经营情况,公司依据其财务报表、持股比例确认权益法损益核算准确;鑫泰化工出表时点及依据充分;相关投资收益测算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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