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2年10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2-03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本基金拟提请延期。公司同意本基金延期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本基金设立时存续期为4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受拟投项目交割进度等客观因素影响,已通过投决的项目难以在原预计期限内完成交割,且基金仍有多个优质储备项目有待投资。基于以上情况,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期延长6个月,退出期自动顺延6个月,基金整体存续期由8年变更为8.5年。本次延长的投资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退出期的管理费不做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延期,用于已投决项目交割与优质储备项目投资,能够更加有效地配置剩余资金。本次延期不产生额外管理费,未增加公司投资成本,不造成负面影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经持有合伙权益的全体合伙人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