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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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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2: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作出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相关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或支付费用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对应主体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根据内部资金管理规定相应的审批权限人员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456.35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456.3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向拓荆创益增资286,201.37万元,向拓荆上海增资130,254.98万元。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2:公司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公司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上述募投项目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拓荆创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拓荆创益及拓荆上海;“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拓荆创益和拓荆上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2、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拓荆上海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拓荆创益、拓荆上海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拓荆创益和拓荆上海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与拓荆创益、拓荆上海、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416,456.35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向拓荆创益增资286,201.37万元,向拓荆上海增资130,254.98万元,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416,456.35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向拓荆创益增资286,201.37万元,向拓荆上海增资130,254.98万元。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具体的增资进度。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上海海望合纵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望合纵”、“合伙企业”)。 ●本次投资概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海望合纵,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持有海望合纵约1.33%的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袁训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训和尹志尧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属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重点领域的投资机会,促进产业协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投资海望合纵,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持有海望合纵约1.33%的财产份额。海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 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海望合纵现有限合伙人中微上海为公司5%以上股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志尧先生担任中微上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中微上海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除因本次向海望合纵投资形成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微上海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除外)。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望合纵1.33%的财产份额,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述标的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及海望合纵提供的数据。 (三)本次投资前后的出资比例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最终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签署协议、工商登记为准。 (四)投资标的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注:上述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四、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投资的认购价格由各合伙人基于商业判断,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本次交易每1元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人民币,公司与其他基金合伙人认购价格一致。《合伙协议》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并按照出资额享有相应财产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决策程序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就管理人提出的有关项目投资和投资退出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审议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3人,均由管理人负责提名、委派和更换。 (二)出资安排 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分三笔缴付,每期缴付出资金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40%、30%、30%。 (三)管理费及分摊方式 1、投资期内,每个有限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以其各自的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投资期结束后,该管理费基数调整为每一有限合伙人所分摊的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 2、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2%/年。 3、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需支付管理费。 (四)现金分配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普通合伙人按其分配比例计算的部分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按其分配比例计算的部分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首先,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其次,继续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每期出资自实缴之日至对应出资分配基准日止(不含当日),按6%/年(单利)的收益率取得优先回报; 3、再次,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本条项下追补分配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80%×20%; 4、经前述分配后的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存续期间 除非根据合伙企业相关约定提前解散或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满8年。 自首次交割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为退出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或退出期延长两(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一(1)年。其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或退出期可以再延长,为延长期。 六、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是为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重点领域的投资机会,促进产业协同。 本次参与投资的海望合纵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长期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属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八、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袁训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训、尹志尧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7,985,972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8,269.3012万元变更为29,067.898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82,693,012股变更为290,678,984股。 上述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4万元,低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60,000.00万元,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泉科技”)拟放弃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以科技”、“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同时,拟转让其持有的稷以科技全部出资额。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袁训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训和尹志尧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交易各方后续仍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所需审批程序,在支付款项、交割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交易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岩泉科技持有稷以科技40.1769万元出资额,占稷以科技增资前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4478%。结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岩泉科技拟放弃稷以科技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并转让持有稷以科技的全部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1、放弃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情况 稷以科技本次拟新增41.243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关联方中微上海认购25.380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款为16,000万元;非关联方上海芯链聚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芯链”)认购15.862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款为10,000万元;岩泉科技拟放弃稷以科技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稷以科技注册资本将由475.5886万元增加至516.8316万元。 2、转让全部出资额情况 岩泉科技拟转让其持有的稷以科技全部出资额40.1769万元,占稷以科技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4478%。其中,拟将20.0884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微上海,转让对价为13,615.5167万元;拟将20.0884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公司非关联方上海芯链,转让对价为13,615.516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岩泉科技不再持有稷以科技股权。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因中微上海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志尧先生担任中微上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中微上海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岩泉科技放弃中微上海认购稷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和转让部分股权给中微上海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中微上海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除外)。中微上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交易对方(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鉴于上海芯链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上海芯链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上海芯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1、放弃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稷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2、转让全部出资额 本次交易标的为岩泉科技持有的稷以科技40.1769万元出资额,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及稷以科技提供的数据。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出资比例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最终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签署协议、工商登记为准。 (四)其他说明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减资或改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1、稷以科技本次增资以增资前估值29.9814亿元为定价依据。 2、岩泉科技本次转让持有的稷以科技全部出资额以其投资成本加年化8%单利计算投资收益确定;其中,投资收益的计算期限自投资款支付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此计算本次转让总价款为27,231.0334万元。以该股权转让总价款对应的40.1769万元出资额占稷以科技增资前注册资本的比例8.4478%计算,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稷以科技增资前的估值为32.23亿元。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定价是经充分沟通与平等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1、转让方: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受让方: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1”)、上海芯链聚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2”)(以下统称“乙方”) (二)生效 协议的生效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1、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之母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治理规定,就放弃乙方增资优先认购权及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必要的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即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一期付款:系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乙方1、乙方2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各支付50%转让对价,合计13,615.5167万元; 第二期付款:系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工商变更手续的办理进度支付,最后付款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二者孰早之日。 (四)交割 各方确认,甲方实际收到乙方第一期和第二期全部付款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视为完成交割,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股东权利归乙方,甲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且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十(10)日内仍未付款的,则自该延长期限届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每一乙方应按其各自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乙方支付相当于其适用的转让对价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稷以科技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协同价值,公司全资子公司岩泉科技放弃稷以科技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以及转让所持有的全部出资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岩泉科技将不再持有稷以科技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未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交易各方后续仍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所需审批程序,支付款项、交割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交易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袁训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训、尹志尧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充分沟通与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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