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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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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37名。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79,88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提请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6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983万股。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80万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股。2023年1月16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9、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184股。2024年3月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0、2024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2024年5月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1、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15,379,816股于2024年3月13日上市流通。
  12、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435,600股于2024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4、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14,428,754股已于2025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15、2025年1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415,305股已于2025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
  16、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7,622股,并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3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14,779,88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共有637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79,888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现总股本的0.86%。具体情况如下:
  ■
  四、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6-030)。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7,42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7,688,675.7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23,474,492股变更为1,721,787,0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23,474,492元变更为1,721,787,0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
  3、联系人:周欣 女士
  4、联系电话:029-81871035
  5、传 真:029-81871038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6-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
  关联董事任矿、刘海军、王建轩、周根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表决董事的0%。
  关联董事任矿、刘海军、王建轩、周根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687,422股。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2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528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796万股。
  8、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9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21人,实际授予股份数量为160万股。
  9、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2月19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2020年3月1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0、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临2021-076)。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044股。2021年8月19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1、2021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12,031,156股于2021年6月29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360股。2022年3月23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3、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484,840股于2021年11月29日上市流通。
  14、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1,550股。2022年10月1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5、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批解锁11,624,250股于2022年8月10日上市流通。
  16、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500股。2023年1月16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7、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解锁468,600股于2022年11月24日上市流通。
  18、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3,562股。2023年10月10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9、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批解锁11,689,013股于2023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20、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解锁483,725股于2023年11月17日上市流通。
  21、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800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提请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6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983万股。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80万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股。2023年1月16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9、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184股。2024年3月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0、2024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2024年5月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1、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15,379,816股于2024年3月13日上市流通。
  12、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435,600股于2024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4、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14,428,754股已于2025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15、2025年1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415,305股已于2025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
  16、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7,622股,并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3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14,779,88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原股权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9,800股,因此,《2018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9,800股。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原股权激励对象中2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52,712股;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910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607,622股。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7,422股。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连续实施权益分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向《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5元/股;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为首次授予部分0.93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6日、2022年7月20日向《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4元/股(首次授予)、6.63元/股(预留授予);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为首次授予部分2.7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5.13元/股。
  (三)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进行现金分红时,就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2018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综上,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时按3.45元/股将款项退还员工(每股3.45元含0.93元的回购款及2.52元的现金分红款);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时按4.54元/股将款项退还员工(每股4.54元含2.73元的回购款及1.81元的现金分红款),预留授予部分按照6.63元/股将款项退还员工(每股6.63元含5.13元的回购款及1.50元的现金分红款)。
  (四)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7,688,675.7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23,474,492股变更为1,721,787,0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23,474,492元变更为1,721,787,07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18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还须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在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永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谢永康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谢永康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
  谢永康先生简历
  谢永康,男,1985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系统方案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陕鼓能源动力与自动化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发中心主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方案部副部长,长期从事冶金化工等流程工业节能降碳技术、工业园区能效升级及零碳方案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推广工作。
  谢永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谢永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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