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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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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申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常兰萍女士、罗琳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方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发公司”)同意对公司借款额度493,858,600元予以展期,借款的还款期限截止日由2026年7月7日延长至2027年1月7日,在本次展期期限内,公司无需就493,858,600元借款(包括目前的实际借款以及在剩余借款额度内的新增实际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因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4)。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1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为“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及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发公司”)签署《借款展期及资金占用费豁免协议》,数字城发公司对美芝股份提供493,858,600元借款额度展期一年(具体期限为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展期期间免息,美芝股份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还款。同时,豁免美芝股份截止2024年末的全部借款本金结欠利息21,571,708.51元,并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对美芝股份的全部借款停止计息。截至2026年7月7日,数字城发公司实际向公司支付的借款金额为493,373,866.52元,剩余484,733.48元借款额度暂未使用。根据协议约定,以上所有借款均于2026年7月7日到期。 2.受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持续萎缩等因素的影响,美芝股份营业收入近年来有所下滑,且连年亏损,为减轻美芝股份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助力美芝股份化解经营风险,数字城发公司同意对上述借款额度493,858,600元予以展期,借款的还款期限截止日由2026年7月7日延长至2027年1月7日,在本次展期期限内,公司无需就493,858,600元借款(包括目前的实际借款以及在剩余借款额度内的新增实际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 3.数字城发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怡建”)75.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常兰萍女士、罗琳女士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5.因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2001室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关巧英 5.注册资本:85,810.516334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及管理,公建物业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数字城发公司100%股权 8.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数字城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业务为城市建设投资、城市运营、建筑施工三大板块,已基本形成“总部统筹、板块协同、项目作战”的组织运作模式。城市建设投资板块:围绕产业园区开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项目投资建设等,提供基础设施与载体建设服务。城市运营服务板块:聚焦智慧城市、户外广告等领域,打造稳定现金流。建筑施工板块:通过控股或参股施工企业,开展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与EPC服务。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数字城发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75.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数字城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履约能力分析 数字城发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关联方数字城发公司申请借款。截至2026年7月7日,数字城发公司实际向公司支付的借款金额为493,373,866.52元,剩余484,733.48元借款额度暂未使用。根据协议约定,以上所有借款均于2026年7月7日到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及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借款展期 1.1甲方同意对乙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乙双方尚在履行的全部借款系列协议项下的借款(包括已实际产生的借款及暂未使用的借款额度,合计493,858,600元,以下简称“标的借款”)进行展期,标的借款的还款期限截止日由2026年7月7日延长至2027年1月7日(以下简称“本次展期期限”)。 1.2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在本次展期期限内,乙方无需就标的借款(包括目前的实际借款以及在剩余借款额度内的新增实际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仅需在2027年1月7日前根据借款系列协议的约定结清标的借款届时的实际借款金额本金。 1.3除了本协议对借款展期事项另有约定外,借款系列协议关于借款本金等事项的约定均按照原约定执行。乙方应将取得的资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的经营收入)优先用于归还上述借款本金。 (二)声明与承诺 2.1 双方系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民事责任。 2.2 双方为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 2.3 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对各方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的文件。 2.4 甲方承诺,本次借款展期是自愿、无偿、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且不可撤销与变更的。 (三)违约责任 3.1 若乙方未按照借款系列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借款系列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尽其最大可能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尽管有前述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因在其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而被免于履行本协议下任何义务或免于承担因其延迟履行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4.2因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的生效、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并经各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协议文本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有效缓解公司短期面临的资金压力,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进行。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数字城发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32,637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缓解公司债务压力。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附件: 董事长何申健简历: 何申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科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道路客运与驾培管理科科长,佛山市南海区公交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申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026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不受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嘉炜简历: 徐嘉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大业信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南海区睿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怡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徐嘉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3.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35,256.19万元,同比下降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8,137.02万元,其中3,266.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4.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6.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35,256.19万元,同比下降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8,137.02万元,其中3,266.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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