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6,244股,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6,202,583股变更为526,176,3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6,202,583.00元变更为人民币526,176,339.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44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1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34,106.84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6,202,583股变更为526,176,3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6,202,583.00元变更为人民币526,176,339.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8日起45天内(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2101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5、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6,244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1元/股(调整后)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44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三)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五)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83.2060万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回购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26,202,5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34,180.81元(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首次授予部分=P0-V=5.18-0.07=5.11元/股
  P预留授予部分=P0-V=5.18-0.07=5.1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5.1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5.11元/股。
  (三)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44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
  (二)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1元/股(调整后),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34,106.84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6,202,583股变更为526,176,33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44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柏诚股份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调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元等币种。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元等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但若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其他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内容,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另外,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将主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控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各类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认真审议,同意提名李奇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夯实公司合规管理基础,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制定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规范业务操作并严控风险;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修订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强化履职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元等币种。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职工代表董事沈进焕先生、董事吕光帅先生、张纪勇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3日
  至2026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7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传真号码:0510-82761218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非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李兵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奇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兵锋先生书面报告,李兵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兵锋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战略业务发展中心技术研发管理单元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兵锋先生的离任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前,李兵锋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兵锋先生通过持有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33%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0950%的股权。李兵锋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2日届满,其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兵锋先生将继续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承诺,包括关于稳定股价、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李兵锋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兵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候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同时强化公司模块化战略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奇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李奇雄先生在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相应继任李兵锋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李奇雄先生简历
  李奇雄,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20年8月任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搭载部区域长;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分别任海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支持、三一重机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中心主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材事业部计划科科长;2022年10月至2025年8月任柏诚股份制造中心负责人;2025年9月至今任柏诚股份全资子公司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奇雄先生直接持有柏诚股份27,216股(系股权激励取得);此外,李奇雄先生通过持有无锡荣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柏诚股份控股子公司奇绎分子过滤技术(无锡)有限公司0.1%的股权。
  李奇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奇雄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奇雄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