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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ST福成 公告编号:2026-018 |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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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96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回复如下: 1.关于销售真实性。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通过中间商实现销售收入3,444万元,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相关销售的真实性,部分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重合情形。你公司在对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中提及,公司虽通过中间商将活牛销售给终端客户,但销售合同直接与终端客户签署。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年度通过中间商开展业务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中间人及终端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地、交易地点、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中间商在交易中承担的具体职能,并结合具体交易模式说明有关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核实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与客户重合情形,并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内容、金额及资金流向,结合供应商及客户的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及实际经营能力,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双向交易虚构业务的情形,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本年度通过中间商开展业务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中间人及终端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地、交易地点、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中间商在交易中承担的具体职能,并结合具体交易模式说明有关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025年度,肉牛养殖分公司通过中间商开展业务明细表①: ■ 2024年度,肉牛养殖分公司通过中间商开展业务明细表②: ■ 阳信华胜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6年8月10日,住所在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工业园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实缴)。 南城县丰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住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新丰街镇新丰村古塘村小组,注册资本30万元。 南城县裕昌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3年5月5日,住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里塔镇欧坊村梅潭果园,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养牛场销售活牛渠道之一,是通过中间人将活牛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不与终端客户直接接触,由中间人与肉牛养殖分公司销售人员联系后,直接来养牛场现场进行挑选,中间人的中介费或佣金由买方支付。从2024年起,公司通过中间人王*杰进行活牛销售,所有销售手续都由中间人王*杰代办(例如:牛只的挑选、过磅、装车、合同单据的传递等),每次的活牛销售业务撮合成功后,公司会和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俗称“防疫证”);待客户销售款到账后,公司养牛场才予以放行。销售程序合规,手续齐备,销售业务真实。 通过中间人介绍客户资源,并非全是终端使用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完成交易后,部分客户(牛贩子)将活牛在市场上进行二次销售,并不是公司长期合作客户。 (2)核实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与客户重合情形,并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内容、金额及资金流向,结合供应商及客户的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及实际经营能力,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双向交易虚构业务的情形,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2025年度供应商与客户重合情况明细表③: ■ 供应商及客户的基本情况: 三河市慧勇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振,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畜牧籽种繁育;畜牧机械开发、畜牧技术开发;畜牧信息咨询;销售:牛、饲料、农副产品。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货物运输)。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25年末,资产总额65,101,588.85元,净资产300,834.54元,资金余额3,227,198.58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3,232,064.00元,净利润-114,550.54元。 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辉,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牲畜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公司拥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书且经营状况良好,2025年末,资产总额64,267,490.04元,净资产533,987.87元,资金余额6,299,032.80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3,295,276.96元,净利润75,317.66元。 肉牛养殖分公司向三河市慧勇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销售淘汰母牛。该部分母牛存在繁育功能丧失、性情暴躁难以圈养、牛群斗殴致躯体受伤等情形,已不适宜在养牛场继续饲养,同时不符合屠宰上市标准,因此统一对外转售。公司同当地养殖户互帮互助、共谋发展,并向其采购青年小公牛进行育肥。凭借规模化、智能化集中养殖优势,牛只育肥周期大幅缩短,育成后对外出栏销售。 因此,两项业务的交易内容完全不同。除上述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供应商与客户重合情况,公司的上述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公司其他销售与采购交易价格没有差异,价格真实、公允,不存在通过双向交易虚构业务的情形,相关交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2025年肉牛养殖分公司对外销售母牛明细表④: ■ 养殖分公司在2025年4-12月份都有对外销售母牛业务,并不存在年底集中销售情况,销售业务具有合理性,并且公司在全年各月份都有对内销售母牛,用于屠宰加工业务(明细见第2个问题中表④)。 (3)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我们检查了销售明细账且电话访谈了中间商相关销售情况,对方无法确认具体销售情况、无法提供终端销售的联系方式且福成公司也无法提供联系方式,计算了通过中间商销售的3,444万元的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福成股份全年的毛利率。 2、检查销售明细账和采购明细账,查询重叠客户与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对重叠客户和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 3、查询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公司出租给福成股份的租赁合同,检查租赁合同的核心条款。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通过中间商销售的3,444万元的真实性和公允性;福成股份部分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为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和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们收取的回函,两家公司盖章均为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此外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出租给公司的租赁合同2025年租赁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公司牛棚面积113,700㎡(租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年租金24万元,与2024年租赁面积16,800㎡牛棚+6,000㎡青储池(租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年租金100万元(注:同时存在另一份盖章生效的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面积108000㎡,年租金100万元)相比,租赁面积大幅增加、单位租金显著下降,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和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与福成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和以及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 2.关于畜牧业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畜牧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60.07%,毛利率下降3.31个百分点至-1.23%,系近年来畜牧业毛利率首次转负。2025年,公司共销售畜牧产品20,661头,同比增长4.73%,经测算,单头畜牧产品的销售价格较2024年同期大幅上升。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对畜牧业前十大客户的具体销售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2)结合2025年活牛市场的整体供需变化及畜牧产品销售结构等情况,量化说明公司单头畜牧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前期肉牛采购情况及肉牛养殖成本结构等因素,量化说明毛利率与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本期对畜牧业前十大客户的具体销售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 2025年度畜牧业前十大客户销售明细表①: ■ 公司持续拓展客户渠道多样化,与各客户签订活牛交易合同并履行完毕后,受付款账期、跨区域长途运输流程繁琐、新设合作主体采购规模有限等多重客观因素制约,难以形成稳定、长期的持续性活牛购销合作。为保障活牛有序出栏、及时完成销售,公司需持续开发、筛选合作客户,由此造成单家客户平均合作周期偏短。 (2)结合2025年活牛市场的整体供需变化及畜牧产品销售结构等情况,量化说明公司单头畜牧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2025年度畜牧产品销售价格明细表②: ■ 2024年度,国内活牛市场价格较2023年最低点(单价18.5元/公斤呈现小幅复苏态势,春节前后受节日消费拉动价格阶段性明显上行,但整体未回升至历史高位;节后价格逐步进入平稳调整阶段,全年价格走势呈前高后低特征。 国内活牛价格走势如下图: ■ 2025年度,国内活牛市场价格呈现“前低后高,震荡上行,年末小幅回调”的运行态势。国内活牛市场整体供应5,133万头,同比增加34万头,增幅0.7%;全国牛肉消耗量为1,081.20万吨,其中进口牛肉280.19万吨。 国内活牛价格走势如下图: ■ 公司养牛分公司对外销售定价是结合当期市场行情及价格预判,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允交易条款,合作模式互利共赢,活牛销售流程及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对照公司活牛单头售价明细表及同期行业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公司对外活牛成交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定价具备合理性。 2025年,肉牛养殖分公司活牛对外销售单头价格明细表③: ■ 2025年,肉牛养殖分公司活牛内部销售单头价格明细表④: ■ 2024年,肉牛养殖分公司活牛外部销售单头价格明细表⑤: ■ 2024年,肉牛养殖分公司活牛内部销售单头价格明细表⑥: ■ 2024、2025年肉牛养殖分公司外部销售活牛汇总表⑦: ■ 从上表⑦数据可看出,2025年对外销售公牛的平均膘重比母牛略高,为661.24公斤,平均单价显著高于母牛;对外销售小牛虽然平均单价高于公牛和母牛但由于平均膘重较低,仅为203.76公斤,导致单头总价较低。在正常销售市场中,销售单价为小牛>公牛>母牛。2024年对外销售的活牛整体平均膘重高于2025年,但价格由于市场整体因素影响,平均单价均低于2025年。 同时,2024年度国内活牛价格逐渐从谷底回升,但经过半年的小幅波动,又趋于平稳,受销售价格及养殖成本影响,国内养殖户数量大幅减少,母牛淘汰数量剧增,2024年是国内牛肉进口历史峰值达到287.5万吨。到2025年,受进口保障措施,检疫监控的影响,进口牛肉数量略有下降(同比下降2.5%);同期国际牛肉价格上升,国内进口总金额同比上升约8%。这导致国内活牛及牛肉价格同比有小幅提升。从2025年全年价格走势看,国内活牛市场价格出现相对稳定,但又没有大幅增长的平稳态势。 综上,公司销售活牛时根据市场价格和饲养出栏需要,适当进行定价,维护市场均衡,与销售季节波动并无关联,单头单价趋势与国内活牛市场价格趋势基本一致。 (3)结合前期肉牛采购情况及肉牛养殖成本结构等因素,量化说明毛利率与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2024、2025年度肉牛养殖分公司收入及成本类别构成表⑧: ■ 表⑧显示,2024、2025年对外出售母牛包括育肥母牛、淘汰繁育母牛。 采购单价,为公司上一年度外部采购活牛单价;销售单价,为公司本年度对外销售活牛单价。 从上述表格数据可以看出,公司畜牧业板块2025年度与2024年度相比毛利率与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差异不大,实际肉牛养殖单体毛利率只下降0.06%。 肉牛养殖分公司2024年毛利率降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外销售的淘汰母牛和育肥公牛全部为2023年陆续外购取得,采购成本较高;加上育肥周期及饲养成本,同时2024年活牛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低位运行,出现销售收入与成本倒挂现象,导致毛利率为负。 肉牛养殖分公司2025年毛利率降低的原因: 2024年头胎小牛比2025年数量较多,头胎小牛成本构成为母牛哺乳期饲养成本加上小牛开口料成本;非头胎小牛成本构成为小牛母亲9月怀胎的饲养成本、1-3月断奶前母牛饲养成本及小牛开口料成本。头胎怀孕母牛在消耗性资产,生产小牛后转生产性资产,所以头胎小牛成本较低。 养牛场2024年新生小牛8,966头,其中头胎2,530头,占新生小牛比为28.22%;非头胎小牛6436头,占新生小牛比为71.78%。2024年销售自繁小牛3,224头,每公斤售价高于2025年,因此销售小牛毛利率为正。 养牛场2025年新生小牛6,042头,其中头胎750头,占新生小牛比为12.41%;非头胎小牛5292头,占新生小牛比为87.59%。2025年公司销售自繁小牛2,228头,由于所承担的饲养成本较高,市场价格偏低,导致毛利率下降;对外销售淘汰母牛4,154头,由于销售价格偏低出现成本收入倒挂,导致毛利率下降。 2025年公司肉牛养殖成本结构为:饲料17,040万元、人工1,740万元、折旧2,680万元,水电341万元,保险826万元,疫病防治736万元,其他1,148万元。饲养成本与往年相比保持稳定,财务测算每头牛每天饲养成本约为15-20元,没有异常波动。 因此,由于公司销售自繁小牛及淘汰母牛的销售成本较高,销售价格与市场正常价格趋势相比偏低,从而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公司2025年、2024年畜牧业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销售台账、销售合同、发货单、过磅单、检疫证明、收款凭证及期后回款银行流水,核对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2、获取前十客户名单、交易明细,核查交易内容、销售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查询工商信息;实施函证等程序,核实交易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期后回款情况,确认收入真实性。 3、执行毛利率分析程序,询问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了解公司定价政策、成本核算,分析成本归集分配方法是否各期保持一致。 4、实施存货监盘并实地查看养殖场所,获取存货台账。 5、获取采购台账、采购合同、入库单、付款单据等,核对采购成本的真实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存在三方面问题:首先,暂无法确认福成股份2025年3444万元中间商销售收入;其次,租赁牛场内多家公司牛只混养,没有完善的权属标识、台账和现场管理,牛只所有权不清,存货价值无法核实,进而影响营业成本;最后,2022-2023年三处养牛场项目工程款共计512,579,384.30元,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无法确认,进一步影响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存货、营业成本等多个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综上,由于我们无法核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无法判断福成股份毛利率和售价的变动是否合理。 3.关于生态农业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生态农业业务2025实现营业收入8,001.68万元,同比增长41.01%,毛利率15.83%,较上年增加1.48个百分点。关注到,公司披露2025年累计租赁农耕用地面积约6.8万亩,较2024年土地租赁面积6.3万亩上升约7.94%,产销量情况表显示,本期农作物生产量189,516.30吨,同比增加5.23%,销售量173,722.63吨,同比减少3.41%。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生态农业业务前十大销售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2)逐月披露本期及上期生态农业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金额,结合农产品的生长周期、采摘及加工季节性特征,说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农作物生产及加工周期相匹配,是否存在年末突击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结合农耕用地租赁面积、农作物种植规模、本年销售结构、销售单价及产销量等情况,量化说明在农作物销量同比下滑的情况下,营收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生态农业营收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本期生态农业业务前十大销售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等情况; 2025年度,生态农业业务前十大销售客户明细表①: ■ 2025年度,国内小麦平均价格在2380-2600元/吨,全年平均价约2425元/吨,较2024年均价小幅回落。2025年度青贮价格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品类(带株、不带株)、品质不同(干湿)等价格差异较大,平均在310-560元/吨。 公司租赁土地种植小麦和玉米(青贮)。玉米主要做养牛用青贮饲料,根据养殖存栏数量调整库存数量,会适当对外销售部分饲料。公司对客户稳定性没有严格要求,只是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小麦为生态农业生产的副产品,在满足公司食品加工需要的前提下,会在不同季节对外销售小麦,也不会对客户的稳定性进行要求。因此,公司对小麦、青贮销售客户不做长期合作要求,与季节性销售没有关联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小麦种植规模达4.4万亩。2023年度,收购兴荣公司前(截至2023年5月31日),土地租赁面积为2万亩;完成收购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面积增加2.4万亩。2023年夏季收获的全部小麦,由公司肉制品分公司统一负责生产运营及销售管理。由于公司食品厂日常生产耗用小麦量较少,在充分满足内部生产需求后,将剩余小麦全部统一对外销售。因此,食品厂未消耗的部分小麦于2025年完成对内退回,该部分退回小麦已由生态农业板块统一对外处置销售。 2025年,公司生态农业业务实现外部销售收入87,223,005.60元,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生态农业业务营业收入80,016,765.60元,相差7,206,240.00元。产生此项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发生内部销售退回,肉制品分公司退给兴荣农业已在2023年销售的小麦,销售退回金额7,206,240.00元。同时,兴荣农业将该批小麦以8,095,141.2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给了三河誉美信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笔业务产生的溢价收入888,901.20元,已体现在兴荣农业单体报表收入中,同时也体现在合并报表收入中。 在2025年年报合并数据时,对此项2023年内部销售退回在2025年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中体现。该笔业务销售退回时,合并层面收入不做冲回处理,而是在合并计算2025年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时,在期末存货余额中减去,合并抵消分录处理为减少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 (2)逐月披露本期及上期生态农业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金额,结合农产品的生长周期、采摘及加工季节性特征,说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农作物生产及加工周期相匹配,是否存在年末突击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24、2025年度生态农业业务内、外部销售明细表②: ■ ■ 生态农业主要种植小麦、玉米(青贮)等农作物,小麦的生长周期为10月-次年6月、玉米(青贮)的生长周期为6月-10月。 公司在2024年度没有对外销售青贮饲料,在2025年度有适量销售。青贮饲料在不同区域、品质、季节不同有明显的价格差异。公司根据肉牛养殖存栏数量,判定饲料存货数量,会根据市场价格适当对外销售。2025年底公司肉牛存栏2.75万头,2024年下半年加大肉牛周转速度,年底存栏数量3.5万头,青贮存量需求量较大,没有对外销售。因此在2025年底销售部分青贮(带株),该类青贮品质很好,单价较高,销售价格是符合本区域市场行情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的基础上,在每年底至次年收割小麦前,公司会将库存小麦对外销售,清腾仓库以备新产小麦及时入库。公司会根据市场价格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对外销售小麦,同时进行粮食收入确认,确认时点与农作物生产及加工周期相匹配,不存在年末突击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结合农耕用地租赁面积、农作物种植规模、本年销售结构、销售单价及产销量等情况,量化说明在农作物销量同比下滑的情况下,营收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生态农业营收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24、2025年度生态农业业务产销量明细表③: ■ 生态农业租赁土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等农作物,并向公司内部下游肉牛养殖和食品制造业务供应饲料、面粉等。营收的增减是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有效流动性,进行对外出售形成的。公司不以农业产品销售为主业发展方向,不会对生态农业营收增减的可持续性进行预判。 2024年农作物总产量180,102.29吨,销售179,861.79吨,销售收入12,294.55万元;2025年农作物产量189,516.30吨,销售172,821.43吨,销售收入12,177.66万元。2025年,销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均略有下降。具体原因是: 1、生态农业2025年度预留901.20吨小麦出库作为种子使用,在年度报告的产销量分析表中无法单独列示,为了保持前后数据一致性,统一在销售量中合并计算披露,小麦实际销售出库是18,187.86-901.20=17,286.66吨。 2、生态农业的农作物销量出现同比下滑是由于2025年的小麦秸秆未进行销售,全部用于还田,且2025年未种植苜蓿草。剔除苜蓿、小麦秸秆和农机作业服务影响后,2025年小麦和青贮销量为172,821.43吨,销售收入12,177.66万元,2024年小麦和青贮销量为171,479.73吨,销售收入11,646.45万元,小麦和青贮销量同比上升1%,销售收入同比上升5%。 3、营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小麦平均单价为2,312.53元/吨,2025年小麦平均单价为2,545.85元/吨,同比上涨10%;2024年青贮的单价为438元/吨,2025年单价为500元/吨,同比上涨14%。 因此,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适当进行种植面积、品种调整,在满足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农作物进行适时销售,增加现金流,减少库存。这符合农业种植的产业规律,也能保持农业良性生产、种植、收入的可持续性。 (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获取销售收入客户明细表,了解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关联关系及期后回款;抽取主要客户实施函证,了解销售的真实性;对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跨期。 3、通过企查查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和福成公司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查询租赁合同,了解租赁面积以及租金情况;询问管理层农作物种植规模以及检查公司产销量统计表;检查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单价变动情况;结合销售量、销售单价以及销售结构的变化,分析营收变化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核查,福成公司披露2025年度生态农业业务前十大销售客户全部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前十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情形;福成公司生态农业收入确认时点与农作物生产及加工周期相匹配,不存在年末突击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福成公司营收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关于分季度业绩情况。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一至四季度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7.74%、23.60%、23.26%及15.98%,呈下滑趋势,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实现净利润315.53万元,四季度营收及净利润占全年的比重分别为32.17%、5.54%。关注到,2026年一季度,销售毛利率回升至25.21%,分季度来看,营收及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明显差异,毛利率波动较大,且2025年四季度净利润占比较2024年存在明显下滑。请公司:(1)逐季度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结合四季度销售结构、定价策略及成本变动情况,量化说明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且显著低于2026年一季度的毛利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及对前述客户四季度销售占全年销售的比例,结合交易内容、收款情况及期后退货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逐季度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结合四季度销售结构、定价策略及成本变动情况,量化说明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且显著低于2026年一季度的毛利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公司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明细表①: ■ 畜牧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肉牛养殖分公司在第四季度对的发育不良小牛和母牛进行了集中销售。 2025年第四季度销售小牛2228头,膘重200-220公斤,平均单价28-30元/公斤,其承担的养殖成本远高于销售价格,销售毛利为负;第四季度销售母牛1896头,膘重610-710公斤,平均单价22-23.6元/公斤相比公牛和小牛价格偏低,销售毛利为负。综合畜牧产品毛利率在2025年第四季度下降明显。 2025年第二季度,销售畜牧产品中有1001头为小牛转大牛,膘重250-260公斤,体重很轻,总价很低;侏儒牛130头,膘重200公斤,均价3700元/头。上述牛只承担的养殖成本远高于销售价格,销售毛利为负。 ■ 综上,畜牧产品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明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 2026年一季度,整体销售情况趋于正常,主要销售为大公牛毛利率为正,综合毛利率逐渐恢复正常水平。 ■ 食品加工业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公司食品加工板块由屠宰分公司、肉制品分公司、速食品分公司、乳制品分公司等组成。数据变动较大的几个板块业务如下: 1、肉制品分公司:2026年一季度部分生产线升级改造,部分固定资产暂停计提折旧,折旧同比减少计提2,171,477.70元,导致2026年一季度较上年同期生产成本每公斤减少0.68元。2026年一季度销售收入3,759万元(其中初加工725万元,成本697万元),2025年四季度销售收入3,797万元。2026年一季度生产成本每公斤分摊5.12元;2025年四季度生产成本每公斤分摊5.8元。因此,本年第一季度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单位成品的成本分摊降低,毛利率环比略有上升。 2、乳制品分公司:原料奶2025年四季度平均单价3,046.33元/吨,2026年一季度平均单价2,819.23元/吨。主要原料成本降低导致毛利率环比有所上升。 3、屠宰分公司:2026年一季度受进口牛肉配额影响,市场价格回升,公司多次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向上调整,导致毛利率环比有所上升。 综上数据分析可知,公司食品加工业2026年一季度相比2025年四季度毛利率上涨3.76%。 ■ 公司餐饮板块毛利率一直保持平稳水平,各季度环比毛利率波动不大。 ■ 殡葬服务业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2026年一季度,公司优化调整整体营销布局,缩减殡葬类服务业务规模,带动营业成本同步大幅下降,当期毛利率较2025年四季度提升12.76个百分点。 ■ 根据农业种植规律,公司租赁土地种植收割小麦季节为每年6月初;“三夏”抢收后进行玉米种植。一般玉米季生长周期为3.5个月,在10月初开始收割作为青贮食料(带株、不带株)。在玉米生长期普遍是当年雨季,不用过多灌溉,能大量节省人工、机械、燃料、水利等各项成本,若收割青贮(带株)还能提前半个月,生长期更短。因此,玉米(青贮)饲料所承担的种植成本普遍偏低。 公司生态农业由于2025年三季度和四季度销售产品结构存在明显差异,三季度仅对外销售小麦,四季度同步开展小麦与青贮产品销售,青贮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带动,四季度综合毛利率环比提升。 综上,依据以上各产业板块毛利率构成及实现数据可知,2026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环比有小幅度增加,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的。 (2)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及对前述客户四季度销售占全年销售的比例,结合交易内容、收款情况及期后退货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等情形。 2025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业务明细表②: ■ 公司业务覆盖农业种植、肉牛养殖、屠宰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殡葬服务等多个板块,产业链条完整且跨度较长,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类型多元、结构动态变化。其中,畜牧养殖及农产品相关业务的客户、供应商流动性特征尤为明显,合作主体变动相对频繁。 公司位于河北省三河市,与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共同组成“北三县”区域。其中,大厂回族自治县拥有悠久的牛羊肉养殖、屠宰民族产业传统,受当地产业氛围及民俗优势带动,区域内大量个体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市场主体均从事肉牛养殖相关业务。旺盛的区域养殖产业,带动周边市场对青贮饲料、繁育母牛、犊牛、育肥牛等相关产品形成持续且旺盛的刚需。 公司在三河市租赁耕地6.8万亩,占当地农耕用地总面积的50%,用于规模化种植小麦和青贮饲料。每年10月左右,公司对青贮作物进行统一收割、发酵储存,优先保障自有肉牛养殖的饲料供应。区域内多数中小养殖户无规模化青贮种植及储备能力,养殖所需青贮饲料主要向本公司采购。冬小麦播种后,公司在充分保障自身生产经营用粮需求的基础上,择机对外销售富余小麦。近两年来,公司小麦年均产量约3万吨,远高于内部食品加工的实际耗用规模,小麦富余量较大。因此,公司结合市场行情适时对外销售富余小麦,实现资产高效周转与合理收益。 综上,公司农业种植和肉牛饲养过程,都保持稳定的经营态势,符合行业生产经营周期规律。财务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营业务真实,不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 (3)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分季度财务数据,分析各季度毛利率及变动幅度,了解毛利率变动原因。 2、获取第四季度前五客户名单、交易明细,核查交易内容、销售数量、单价、金额、合作期限,查询工商信息;核实交易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是否存在销售跨期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福成公司畜牧业存在三方面问题:首先,暂无法确认福成股份2025年3444万元中间商销售收入;其次,租赁牛场内多家公司牛只混养,没有完善的权属标识、台账和现场管理,牛只所有权不清,存货价值无法核实,进而营业成本的核算准确性;最后,2022-2023年三处养牛场项目工程款共计512,579,384.30元,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无法确认,进一步影响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存货、营业成本等多个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综上,由于我们无法确认畜牧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我们无法判断公司畜牧业的毛利率的变动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畜牧业的收入等情形。 5.关于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在公司租赁的养牛场中存在多家公司混场饲养情形,牛只所有权归属难以得到有效证明。年报显示,公司期末畜牧产品库存量为27,499头,同比减少20.93%。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1.26亿元,同比下降34.91%。存货账面价值10.35亿元,同比增加11.53%,分项目来看,在产品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同比增长27.21%、21.28%。请公司:(1)结合公司盘点制度与现场管控措施,说明在多家公司混场饲养的情况下,公司存栏牛只数量核算是否准确;(2)结合饲料及人工投入、领用管控及成本分摊机制,说明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存货账面价值是否准确;(3)补充披露在产品的构成情况,并结合公司肉牛养殖的存栏数量、养殖周期、单位饲养成本及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说明存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年底公司活牛存栏数量、牛只种类及月龄结构等因素,量化说明存栏数量与生产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变动趋势是否匹配;(5)结合各类存货销售价格、加工成本、预计销售税费等因素,逐项测算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结合测算结果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公司盘点制度与现场管控措施,说明在多家公司混场饲养的情况下,公司存栏牛只数量核算是否准确; 公司有完整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肉牛养殖管理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底都会对养牛场进行盘点(抽盘);每年底都会进行存货及固定资产全部盘点,审计机构进行监督盘点。 肉牛养殖分公司在各牛场有厂长专门负责牛场日常经营。配备有门卫、库管、兽医、饲养员、保洁员等必备人员。严格执行《养牛管理制度》、《饲料管理》 《运营管理》、《行政人资管理》、《保卫管理》、《财务管理》、《磅房管理》等管控制度。 购牛进场:需过磅并由厂长验收,对于不合格的牛予以退回。库管需点清进场牛的数量,编写牛耳牌,耳牌中至少应包括采购员、牛排号、购进日期等信息。在给牛打耳标号后需入账记录并完成肉牛出入库报告单,报告及牛只数量需提交场长复核。活牛进场5天后开始打驱虫针、防疫针,驱虫针一般2、3个月需打一次。 活牛出场:需由场长确定出栏活牛,活牛档案管理员根据场长指示点清要出场的活牛。活牛需经过磅称重,管理员根据过磅单据与客户进行结算、记账并向场长报告,场长需对出库结算单进行复核后方可出场。 肉牛养殖分公司租赁所在的养殖基地,同时存在其他多家养牛公司,但每一家公司所拥有的存货(牛)权属是清晰的,各家的牛棚有明显的界限标识,配有专门的看管人员,可以做到明确区分,不存在混养情况。 2025年12月底,养牛分公司租赁牛场存栏数量为2,945头,公司的存栏牛只数量核算是准确无误的。 (2)结合饲料及人工投入、领用管控及成本分摊机制,说明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存货账面价值是否准确; 公司将存栏活牛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两类核算: 1)消耗性生物资产:指持有以备出售、或未来收获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核算待售母牛、公牛、牛犊。部分成年母牛虽体重达标、具备基础繁殖能力,但未达到公司繁育母牛准入标准,仍归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核算方法:活牛采购入库后,根据实际支付的采购成本(含活牛采购价款和采购相关费用),确认为消耗性生物资产,之后发生的饲料成本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归集,于月末转入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类科目)。 核算范围:用于育肥的公牛、母牛、小牛。 2)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产出农产品、持续繁育小牛而持有的生物资产,仅纳入符合公司繁育标准、专门用于繁殖产犊的母牛。 核算方法:母牛生产小牛后,于当月根据其结存成本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母牛计提的折旧计入小牛的生产成本。 核算范围:繁育母牛、种公牛。 3)生产成本-待转:归集繁育母牛妊娠期发生的全部饲养成本。 生产成本-待转主要是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中繁育母牛相关饲料、人工、折旧等成本作为妊娠期饲养成本归集的过渡科目,待犊牛出生后分摊结转至新生小牛成本核算。 4)肉牛养殖分公司的存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转群前牛只、转群后牛只)、生产成本-待转。转群前牛只为小牛主要饲料为开口料,转群后牛只按饲料出库料单进行分摊。 饲料领用管控实行按需领用、牛群类别(大牛、小牛等)申领饲料,明确领用数量、领用日期、领用用途,做到账实相符;规范投喂流程,减少浪费,定期盘点饲料库存;饲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统一登记,归集饲料总成本,作为后续成本分摊基础。 成本分摊由饲料成本、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共同性费用,先统一归集至生产成本科目;月末按既定分摊标准在消耗性生物资产中进行分配结转,其中小牛只分摊日常饲养相关的饲料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相关饲料、人工、折旧等成本归集作为妊娠期饲养成本,待犊牛出生后分摊结转至新生小牛成本,不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 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只包含该资产全部资本化入账成本原值,不含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与存货账面价值无关。公司根据牛只分类、饲养情况和持有目的进行成本归集,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养牛管理制度,月底及年底都进行盘库核实,并无差异。因此2025年度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存货账面价值是准确的。 (3)补充披露在产品的构成情况,并结合公司肉牛养殖的存栏数量、养殖周期、单位饲养成本及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说明存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合并层面在产品构成明细表①: ■ 公司2024年销售肉牛19,727头,期末存栏活牛34,778头;2025年销售肉牛19,960头,期末存栏活牛27,499头。母牛从怀孕到产犊需要9个半月左右,小牛从出生到出栏需要约18个月。在上题中,公司内部核算成本约15-20元/头/天。预计每年消耗饲料约197,057吨,总金额约17,040万元。考虑到养殖产业连续性、饲料季节性、市场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公司对饲料持有12-18个月的存货是适当的,也是合理的。公司农作物种植面积约7万亩,每年约生产青贮饲料20万吨,能满足肉牛饲养当期和储备需求。 在产品持续大幅增加主要是生产成本-待转(繁育母牛在怀孕期间的饲养成本)增加和小麦-农作物(兴荣农业种植的未成熟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导致;生产成本-待转科目主要是繁育母牛在怀孕期间的成本归集的过渡科目,待犊牛出生后分摊结转至新生小牛成本核算。生产成本-待转科目期末余额还需综合多重繁育指标测算,包括繁育母牛产后复配受孕间隔周期(产后40天后进行复配)、复配成功次数等。 冬小麦是当年10月份播种次年6月份收割。由于跨期收获导致2024年收获的4.4万亩小麦成本是与2023年末的余额1800万元相匹配,2025年收获的6.5万亩小麦是与2024年期末余额3700万元匹配的。到2026年收获6.8万亩小麦成本是与2025年期末余额4200万元相匹配。 这是公司正常活牛繁育及饲养、农业种植与收获过程的客观反映,存货规模与产销规模是匹配的、合理的。 (4)结合年底公司活牛存栏数量、牛只种类及月龄结构等因素,量化说明存栏数量与生产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2024、2025年度生产性生物资产及存货科目账面价值明细表②: ■ 公司全部存栏牛只账面价值均归集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及生产成本-待转科目核算。 公司将存栏活牛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两类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指持有以备出售、或未来收获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核算待售母牛、公牛、牛犊。部分成年牛虽体重达标、具备基础繁殖能力,但未达到公司繁育母牛准入标准,仍归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产出农产品、持续繁育小牛而持有的生物资产,仅纳入符合公司繁育标准、专门用于繁殖产犊的母牛。生产成本-待转:归集繁育母牛妊娠期发生的全部饲养成本。 存栏牛只数量与生产性、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不存在固定匹配比例,公司可结合自身养殖规模、经营规划、市场行情动态调整存栏总量及资产分类结构,该调整符合肉牛养殖行业实际经营特征。 生产性、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总值与存栏数量不必然同向变动,账面价值主要受牛只内部转群来源、饲养周期、单位饲养成本共同影响。举例:2025年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下5,881头公牛由上年牛犊自行培育转群形成,2024年仅3,777头公牛系往年牛犊转群;自繁培育牛只成本通常高于直接外购青年牛,会推高对应资产账面余额。 生产成本-待转科目主要是繁育母牛在怀孕期间的成本归集的过渡科目,母牛生产小牛后,于当月根据其结存成本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生产成本-待转科目期末余额还需综合多重繁育指标测算,包括繁育母牛产后复配受孕间隔周期(产后40天后进行复配)、复配成功次数等,其中2025年当期较2024年新增繁育母牛750头。 (5)结合各类存货销售价格、加工成本、预计销售税费等因素,逐项测算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结合测算结果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存货项目测算明细表③: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针对存货项目分类别、逐项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具体测试过程分析如下: 1、原材料测算明细表④: ■ 原材料分类为用于生产产品和直接对外出售两类分别测试。 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先判断最终产成品是否减值。 (1)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材料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追加加工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总成本→原材料不减值,按成本计量; ②原材料降价导致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成本→原材料需按自身可变现净值测试、计提跌价。 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均在一年内或预计将在1年内用于生产为最终产成品,根据某一品类的近期市场销售价格,作为产品的预期销售价格,扣减相关的销售费用及税费后,得到该品类的可变现净值。公司库存商品的整体去化情况良好。测试结果显示,不需计提跌价准备。公司根据跌价准备测试情况计提各期末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的减值准备,此部分原材料的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2)直接出售的原材料:直接以材料报告期末市价测算可变现净值。 1)肉牛养殖分公司饲料和兽药是饲养活牛的消耗成本,是分摊计入饲养活牛成本的,通过对活牛减值测试分析活牛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形成牛成本的饲料和兽药也不存在减值迹象。 2)兴荣农业年末小麦库存16,034.17吨,根据当时市场销售价格2,570.68元/吨,小麦单位成本2,613.08元/吨,减值679,929.85元。 3)生物科技:发酵原料是按测量加工成最终对外销售产品成本价格,比较售价是否高于产品成本价格,即以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原则计量该部分原料是否发生减值。 2、在产品测算明细表⑤: ■ 在产品属于需继续加工完工后出售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完工后产成品估计售价?至完工尚需投入成本(料、工、制造费)?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具体测试过程为:在产品对应订单/销售合同:合同对应产量用合同价测算;超出合同部分采用市场公允售价。经测算,下游产成品市场售价稳定、产销顺畅,无滞销、大幅降价情形;原材料、人工加工成本未大幅上涨,完工后毛利空间充足;对应完工产品可变现净值高于全部生产成本,在产品不存在减值差额,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1)肉牛养殖分公司生产成本-待转科目主要是繁育母牛在怀孕期间的成本归集的过渡科目,待母牛生产小牛后,相应转到小牛成本中,故无需进行减值测试。 2)兴荣农业在产品-农作物小麦在苗期无公开活跃市场,且在2025年末,距离2026年6月小麦收获期尚远,产量、品质、小麦来年价格均有极大不确定性,无法对在产品-小麦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计量,故未进行减值测试。 3、库存商品测算明细表⑥: ■ 库存商品:包括各部位的冻牛羊肉、肉类制品、面制品、益生菌、乳制品、方便食品、墓位等产品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具体测试过程为:(1)库存商品根据某一品类的近期市场销售价格,作为产品的预期销售价格,扣减相关的销售费用及税费后,得到该品类的可变现净值。(3)将账面成本与经测算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如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则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库存商品中(除墓位)外,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均在1年内或预计将在1年内完成销售。公司库存商品的整体去化情况良好。测试结果显示,不需计提跌价准备。公司根据跌价准备测试情况计提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减值准备,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1)屠宰分公司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是基于各项库存商品牛羊肉在资产负债表日近期报价的基础上,预测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与库存成本的比较,通过比较后产生10.43%的毛利,再减去预计销售费用率6.59%,因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 2)肉制品、速食品分公司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是基于各项库存商品资产负债表日,近期报价的基础上,预测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与库存成本的比较,通过比较后产生5.86%的毛利,再减去预计销售费用率4.7%,因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乳制品分公司,所有产品正常售卖,按市场需求生产,毛利率11.86%,销售费用率2.99%,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三家分公司原料、辅料、包材、在产品及周转材料,用于辅助正常生产产成品用,不存在跌价。 3)生物科技:关于库存商品和自制菌粉以最近产品售价为准计量是否发生减值。自制菌粉以售价测量减值主要是因为客户有定制小计量分装或混装的需求才在此核算,实际自制菌粉已达到对外销售标准,所以该部分存货和库存商品在测试存货跌价准备时以售价为准,通过菌粉售价判断该部分存货是否发生减值。 提取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后可见,菌粉平均毛利率42.66%,销售费用占菌粉收入0.5%,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菌粉收入的14.36%,从全年角度分析菌粉毛利率完全可覆盖库存商品和自制菌粉成本价格,因此可判断此部分存货未发生减值。 4)餐饮公司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是根据库存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门店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预测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与库存成本的比较。经测算,库存商品在经过门店加工处理之后,最终都会转换为顾客就餐中购买的产成品,目前门店售卖的产成品价格稳定,且扣除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毛利率仍然保持在50%之上,增值空间充足,所以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情况,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充分的。 5)灵山宝塔墓位根据报告期末市场需求状况,墓位仍可以按照预期价格销售,且墓位不会随着技术进步科技发展而缩短生命周期,公司以单项计提法对每个墓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基于预期销售价格减预期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已全部合理预计)确定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6)湖南韶山公司依据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创意评报字(2026)第027号),确定现有库存墓位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2025年报告期末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4、周转材料测算明细表⑦: ■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五金耗材、包装物、劳保物品等。 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五五摊销(低值易耗品),领用后成本快速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账面留存余额可变现净值基本不低于账面价值,无减值差额。 单价低、用量大、重复周转使用,无对外出售计划,持有目的为内部耗用而非销售;实物正常循环领用、定期盘点维护,无毁损、淘汰、长期闲置无法使用情况。周转材料账面摊余成本低于其可使用价值,不存在减值损失,故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屠宰分公司周转材料是用于加工库存商品的辅助材料,最终是形成库存商品成本的一部分,我公司通过测算库存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周转材料也就不存在减值迹象。 2)生物科技:周转材料是按测算加工成最终对外销售产品成本价格,比较售价是否高于产品成本价格,即以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原则计量该部分原料是否发生减值。 3)餐饮公司周转材料的账面金额202,912.51元,占存货总金额的比例不足3%,主要为门店餐具和价值较低的资产,此类存货的市场价格比较稳定,且餐具市场随着金属化工原料的上涨价格也呈上升趋势,经测算后可变现净值未低于周转材料成本,不存在减值情况。 5、消耗性生物资产测算明细表⑧: ■ 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牛只。结合2025年度对外销售8,676头大牛实现5.01%的毛利率,以及2026年1一2月对外销售成年大牛平均售价25.16元/公斤作为测算依据。在国内活牛市场价格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牛只正常出栏膘重状态前提下进行的减值测算,在统一膘重680公斤,单价25.16元/公斤基础上,预计大牛单头可变现净值17,108.80元,单头账面成本16,521.57元。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无法预计处置侏儒牛、淘汰母牛数量,在处理时,会出现毛利率为负值的情况。 公司2025年末存栏小牛均需持续饲养至大牛后方可对外处置,2026年活牛市场价格整体呈上行趋势。根据2026年1-2月小牛市场价格为30元/公斤,该批小牛饲养至出栏统一膘重680公斤,预估单头出栏总成本16,800元,对应预估单头出栏售价20,400元,未出现减值。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区域内客户购置200公斤左右的小牛进行自行育肥后出栏,公司无法预计商业交易情况,会综合考虑经营情况适当销售。因此公司销售的小牛有未达到减值测试统一膘重680公斤的条件,致使毛利率为负值。 综合上述减值测试测算结果,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预估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对应存栏账面成本,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6、开发成本测算明细表⑨: ■ 公司开发成本主要为灵山宝塔陵园公司、湖南韶山公司的开发成本。灵山宝塔陵园开发成本主要是核算墓位完工前成本的归集,其中主要包括土地出让费、建设工程费、地下管道,资本化利息等,根据报告期末墓位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情况来看,各种墓位类型销售毛利率尚可,因此判断开发成本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湖南韶山公司的开发成本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前期费用、建设工程费用、绿化景观费用等,韶山公司累计计提跌价准备金额为15,253,223.4元。2018年湖南韶山公司并入公司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增值151,768,338.55元,后对于该增值部分,年审机构于2019年计提开发成本的跌价减值准备75,452,274.63元和2020年计提开发成本的跌价减值76,316,063.92元。公司累计计提跌价准备167,021,561.95元。 截至2025年末计提跌价准备明细表⑩: ■ 报告期各期末,对已计提金额进行复核,计提跌价准备谨慎、合理、充分。 (6)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存货盘点制度、生产性生物资产现场管控流程,评价盘点制度设计、现场管控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执行监盘以及现场查看养殖场所。 2、获取并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领用单、工资表、折旧计算表,核查成本发生的真实性、完整性。 3、获取在产品明细构成,检查发生的真实性。 4、获取期末活牛存栏明细表,分析存栏数量和生产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变动趋势匹配性。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分析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实地察看租赁使用的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牛场时发现,存在多家公司牛只混场饲养的情形。福成股份虽对牛只进行分区养殖,但福成股份肉牛养殖相关存货(牛)未建立专门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我们询问了福成股份,肉牛养殖相关存货(牛)未建立专门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仅通过Excel手工登记牛只动态信息,未形成标准化、系统化的存货全生命周期管控流程,无法对牛只数量、变动、存栏状态进行实时、准确、可追溯的管理,存货核算与盘点基础薄弱。因此我们对福成股份的期末存货(牛)的数量、金额难以确认,进一步导致存货账面价值、无法确认在产品构成项目的真实性和账面价值变动的合理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关于非法吸储事项。年报显示,韶山市法院已于2025年3月出具《以墓抵债方案》及相关启动通知,并正式开展墓位抵债工作。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监管工作函回复,为统一执行该方案,其他各涉案方所持墓位均划转至公司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韶山公司)作为抵债资产以统一退赔。请公司:(1)结合非吸案件的司法责任认定情况、以墓抵债具体方案及实际执行进度,详细测算并说明公司应承担的退赔义务,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是否准确;(2)核查除韶山公司自持墓位外,其他拟用于抵债墓位的产权归属及权利限制等情况,说明相关墓位作为抵债资产的实际可执行性、相关事项对公司可能承担的退赔义务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3)关注到,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846.24万元,主要系韶山公司名下天德办公楼及天德殡仪馆项目,因韶山公司涉及非法吸储案件,公墓许可证已到期,整体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请公司结合韶山公司当前经营状态、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及关键参数,说明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非吸案件的司法责任认定情况、以墓抵债具体方案及实际执行进度,详细测算并说明公司应承担的退赔义务,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1、2023年12月8日,韶山市人民法院(“韶山法院”)对非吸案出具《刑事判决书》((2023)湘0382刑初59号),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韶山公司”)与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生命文化”)、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152,947,719.00元。其他4名被告分别在各自承担责任范围内承担退赔义务。 2024年3月1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湘03刑终532号《刑事裁定书》维持一审判决。 2025年3月4日,韶山法院出具了一份《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墓位抵债的方案》,墓位按照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即墓位价格按照第二次网络价格的0.56倍)抵偿债权,即如墓位评估价值为100元,可以作为56元冲抵非吸参与的债权。 韶山法院将所有非吸参与人的债务集中,统一作为非吸参与人;将七名被告所属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作为退赔资产;韶山法院统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退赔处理,这样能便利退赔事务统一有效执行,也避免生命文化公司(歇业或解散状态)对应非吸参与人无法执行,曾聪育私刻印章对应的非吸参与人无法执行。 2024年12月17日,在韶山法院的主持下,韶山公司与生命文化签署了一份《资产划转协议》,生命文化同意将其从韶山公司取得的,或以自然人名义或虚构自然人名义取得并实际控制、囤积的2,026个墓位,以及其对韶山公司享有的债权等相关资产无偿划转给韶山公司,用于实施以墓抵债的方案,以化解债务。该等墓位的产权用于实施以墓抵债不存在争议,权利不存在限制。 截止2025年12月31日,退赔情况如下: 1)韶山法院于2024年4月16日,将韶山公司银行账户21,643,956.71元划转至韶山市法院执行账户,加上冻结的曾氏家族及非吸案件相关犯罪人员现金财产570.25万元,合计27,346,456.71元。韶山市法院从2024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退赔现金共计1,837.60万元,剩余资金在韶山法院执行账户中,以供后续进一步退赔。韶山法院现金退赔时,并没有区分韶山公司、生命文化公司、曾聪育私刻印章所对应的非吸参与人。 2)2024年6月6日,韶山市法院、政法委、政府专班组织非吸参与人代表46人,及韶山公司代表,召开大会,执行退赔程序。鼓励非吸参与人以墓位退赔,现金加墓位退赔,多人联合退赔,一人分拆多个墓位等灵活方式进行退赔。2025年3月4日,韶山法院出具了一份《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墓位抵债的方案》,推动以墓位抵偿集资参与人的债权。 截止目前,累计现金退赔债务1,837.60万元,共计10批次,3,406人次;以墓位为载体已经解决非吸债务金额3,300.70万元,非吸参与人609人(墓),;累计完成退赔债务5,138.30万元。 2、韶山法院执行以墓位作为抵债资产的实际可执行性主要取决于集资参与人接受以墓抵债的意愿。不接受以墓抵债的集资参与人,只能从韶山法院拍卖韶山公司的墓位及其他资产的收益中受偿。 福成股份在2028年11月,约定出资1.8亿元投资韶山公司。其中9,000万元为增加注册资本金,福成股份已完成出资义务。另9,000万元为收购原股东股权转让款,已支付7,200万元;剩余1,800万元的支付条件为“韶山公司取得二期土地120亩,并获取土地证”等条件,但至今未成就条件。因此,福成股份尚未支付剩余的1,800万元股权转让款。 韶山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是依据可退赔的现金资产、评估墓位资产的0.56折、房屋及车辆资产总额,能够完全覆盖拟退赔的全部债权金额;若韶山公司的全部墓位、房产及车辆予以退赔,韶山公司最大损失资产为1,305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福成股份持股韶山公司80%;韶山公司净资产6,768万元(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债权、无形资产及相关权益总和的剩余),福成股份对韶山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5,414万元(6768╳80%=5414)。若韶山公司被当地法院以破产方式予以执行,则福成股份的最大损失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清零。其他权益不会产生对非吸案的退赔义务。 3、韶山公司为客观、准确体现公司经营状态和资产价值,连续多年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存货、全部资产权益进行评估。 2023年3月20日,韶山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并出具《全部权益之可收回金额价值分析报告》(鹏信咨询字[2023]第138号)。 2024年4月22日,韶山公司聘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出具《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4]60010)。韶山公司根据评估数据,2023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9,176,260.42元。 2024年度年报披露期,韶山法院出具的退赔方案中以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306号)的评估价格274,737,800.00元的0.56折,对所有非吸参与人进行退赔。根据评估报告的所有可退赔资产(现金资产、墓位资产(0.56折)、房屋和车辆)总金额为176,408,649.35元,大于拟退赔全部负债152,947,719.00元。韶山公司依据所聘请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韶山法院聘请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韶山法院判决书以及退赔方案,计算预计负债损失后,客观计提韶山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13,050,408.41元。 2025年度,韶山公司以墓位退赔解决债务75,099.31元,预计负债余额为12,975,309.10元。根据韶山法院以墓位退赔方案,客户的合同金额和墓位评估价值0.56折进行比照计算,自主选择价值相当的墓位进行匹配,并不分墓位权属。 综上,韶山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客观、准确。 (2)核查除韶山公司自持墓位外,其他拟用于抵债墓位的产权归属及权利限制等情况,说明相关墓位作为抵债资产的实际可执行性、相关事项对公司可能承担的退赔义务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用于集中退赔的墓位资产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韶山公司现存账面墓位772个;二是生命文化的囤积墓2,026个,在韶山法院主持下无偿划转至韶山公司,以方便退赔;三是非吸参与人购置且尚未使用的墓位。上述三种产权墓位,在法院统一评估后,统一用作退赔。 韶山法院执行以墓位作为抵债资产的实际可执行性主要取决于集资参与人接受以墓抵债的意愿。不接受以墓抵债的集资参与人,只能从韶山法院拍卖韶山公司的墓位及其他资产的收益中受偿。 (3)关注到,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846.24万元,主要系韶山公司名下天德办公楼及天德殡仪馆项目,因韶山公司涉及非法吸储案件,公墓许可证已到期,整体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请公司结合韶山公司当前经营状态、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及关键参数,说明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韶山公司由于涉非吸案,营业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公司经营正常,员工正常维护园区安全、卫生,能提供完整的客户殡葬服务;殡仪馆项目和办公楼所在地块权属归当地民政局,需要韶山公司获取二期土地(120亩)后予以置换。韶山公司为获取二期土地已经缴纳3,000万元各项费用。由于非吸案发后,二期土地招拍挂程序被搁置,造成这两个项目都未完全按照设计规划要求竣工。韶山法院执行以墓位抵债执行程序完毕后,韶山公司将上述项目重新按照原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待竣工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处理。因此,韶山公司的日常经营虽受到了非吸案件的影响,但依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的迹象,公司财务处理是充分、合理的。 (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检查法院的判决书、以墓抵债方案。 2、检查核预计负债的计算过程。 3、检查公墓许可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陵园公司)在以前年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持有的公墓许可证(公墓许证字第HNGM095号)于2024年到期,2025年未能取得新备案证书,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根据2023年12月8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湘0382刑初59号,陵园公司、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152,947,71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陵园公司预计负债12,975,309.10元,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6,623,688.05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陵园公司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无法核实存货(墓地)产权归属及在建工程的减值是否准确。 7.关于租赁。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2.04亿元,主要为土地租赁费。关注到,2024年土地租赁费增加金额为1.39亿元,2025年土地租赁费增加金额为0.79亿元,2023年至2025年的农业土地租赁面积分别为4.4万余亩、6.3万余亩、6.8万余亩,经初步测算,2025年新增租赁部分的租赁单价与2024年差异较大。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5年新增租赁土地的交易对手方,并结合所租赁土地的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土地租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说明土地租赁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租赁单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结合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说明将土地租赁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非使用权资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存在会计差错,请及时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2025年新增租赁土地的交易对手方,并结合所租赁土地的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土地租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说明土地租赁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租赁单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5年新增租赁土地明细表①: ■ 2024年与2025年新增租赁土地对比明细表②: ■ 河北省三河市一共10个镇,公司租赁土地分布在其中9个镇之中,都是农耕用地,但土地位置分散。生态农业2025年新增租赁土地单价相比2024年波动不大,每亩均价在1000元/年左右,价格符合当地租赁市场价格,公平公允。因每年度签订的租赁合同年限不一样,导致当年新增租赁土地面积不能完全体现在总租赁面积的涨幅上。 生态农业按照签订协议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作为付款主体,直接将租赁款支付给农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租赁款。收款方与租赁合同签署人为同一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2)结合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说明将土地租赁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非使用权资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存在会计差错,请及时更正。 兴荣农业于2023年5月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在合并报表前后,土地租赁费统一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后,公司持续沿用该会计处理口径,保持了一贯性原则。2025年度审计时,泓毅所对此问题并没有提出异议。鉴于农业经营具备特殊性,农户流转土地地块多,租期参差不齐,公司农耕地租赁业务覆盖七千余户租户,对应租赁合同超七千份,单块农户土地独立且价值不高,与农户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全部租赁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农户),不分期支付租金,无准则定义的租赁负债(未来付款义务),无须计算租赁负债现值及利息。综合业务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判断将土地租赁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具备合理性。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内控审计部及审计机构经过多次讨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为更严谨的核算租赁费用,拟将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业务进行重分类调整至使用权资产科目。租赁期内摊销年限、摊销金额不变,不影响各期成本费用、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公司将拟定相关调整方案,报请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3)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租赁合同台账,检查土地租赁合同,比对公司关联方清单,核查交易对手是否为关联方,确认交易独立性,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性。 2、检查公司租赁业务审批流程、合同审批单、银行付款凭证、收款方凭证,核查交易流程合规、资金流向与合同一致,有无异常资金往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福成股份租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土地租赁价格系各方谈判的结果,未发现向关联方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福成股份一次性将土地租赁款给当地农户,将土地租赁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租赁期超过1年、存在可识别的资产且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均需要通过使用权资产核算,因此福成股份将租赁费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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