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号)、《中国结算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2025〕29号)、《关于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5〕37号)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6年7月9日起,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51060,基金简称为“中银上证AAA科创债ETF”,基金扩位简称为“科创债ETF中银”;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回购担保品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申报作为回购担保品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