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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 转让股份结果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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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让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转让主体: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益3号”)。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恒益3号100%份额。 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前,恒益3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95%。 ● 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恒益3号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3,200,000股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 2026年7月3日,恒益3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3,200,000股股份转让给胡志微女士,所转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95%。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前,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93%。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后,恒益3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87%。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分别收到恒益3号和胡志微女士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主体转让前基本情况 ■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转让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恒益3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同时胡志微女士与恒益3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协议》,恒益3号与胡志微女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17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7.09%。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47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4.21%;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87%。胡志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与转让计划实施前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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