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短期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可循环使用)。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在相关资金拆借事项实际发生时履行决策审批,并根据实际拆借金额及天数依据协议收取资金占用费,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19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华映科技签订借款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同意向华映科技提供借款人民币总计30,000万元。公司已收到相关协议项下借款人民币7,700万元,并于近日偿还该笔借款。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科技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相关借款已全数清偿完毕。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2、借款期限:不超过1个月,到期还本付息。 3、资金占用费率:5.05%/年 4、资金占用费计算 资金占用费从乙方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公式:资金占用费=本金×实际用款天数×资金占用费率/365。若乙方自实际提款日起7个工作日内归还全部款项,则免除乙方资金占用费。 5、挪用及逾期资金占用费 若乙方逾期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就逾期部分,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逾期资金占用费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或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应当自实际提款日起就未按用途使用资金或挪用资金的部分,按照本条第四款约定的挪用资金占用费率计收利息。 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为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水平上加收50%。 挪用资金占用费率为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水平上加收100%。 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须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 四、备查文件 1、协议书;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