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2,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7月6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2026年7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自2026年7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特将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及清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6年6月24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7月6日,投资者在2026年7月6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6年7月6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自2026年7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恢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三、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对于在清算报告期内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ETF,场内简称:中证500成长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2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26年5月27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6年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日上午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0日起对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上述调整及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 ■ 二、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0日起对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本次调整及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各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一)上述调整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于2026年7月17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仍按照调整前的有关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并妥善安排投资。 (二)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有关处理程序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三)上述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约定的原则确定,可能受组合证券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附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对照表 附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对照表 (一)华夏恒生中国企业ETF(QDII) ■ (二)华夏恒生生物科技ETF(QDII) ■ (三)华夏恒生ETF ■ (四)华夏恒生科技ETF(QDII) ■ (五)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QDII) ■ (六)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ETF(QD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