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06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7月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于2026年7月7日开市起复牌。
  3、2026年7月7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萃华”变更为“*ST萃华”,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73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萃华”变更为“*ST萃华”
  3.证券代码:00273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7月7日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2026年7月7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7月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对存货、收入等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因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仍未完成,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暂未完成。公司将尽力与各方沟通,组织人员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此外,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4-24868333
  2.传真号码:024-24869666
  3.电子邮箱:chgf_zqb@163.com
  4.邮政编码:110041
  5.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06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后续公司将每周披露1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此外,公司存在被实施规范类退市的风险。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7月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