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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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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新规今起实施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扩容 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
●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7月6日起,A股交易新规正式施行。对投资者而言,两大方面变化值得关注。第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北交所股票7月6日暂不实施)和ETF;第二,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
  业内人士认为,交易规则变化,事关投资者利益,投资者需积极关注变化,注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活跃度、交易安排与连续竞价阶段存在差异,同时审慎参与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扩大盘后固定价格
  交易品种范围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固定价格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作为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满足了投资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对于减少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7月6日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不过,在申报时间安排上,各板块有些许不同。沪市A股与ETF的盘后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深市A股与ETF、北交所股票则为9:15至11:30、13:00至15:30。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交所股票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暂不实施,具体启动时间将由北交所另行通知。
  某资深市场人士表示,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具有多方面积极作用,一是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可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提升投资者交易便利度;二是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多元交易通道,便利机构投资者管理资产组合;三是有助于降低跟踪收盘价格的交易策略对收盘价的影响,提高市场稳定性。
  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
  涨跌幅限制调整
  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的调整成为另一大重要变化。
  7月6日起,沪深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保持一致。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5日,沪深两市主板共有超百只风险警示股票,调整后单日价格波动空间扩大,风险也随之上升。
  “此举旨在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意味着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投资者需关注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变化,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在差异化安排方面,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为同股票一致,即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基金收盘交易机制由连续竞价调整为集合竞价,有助于提高尾盘定价效率和稳定性,并提升机制一致性。
  深交所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在市场看来,相关调整有利于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同时,深交所还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记者了解到,后续深交所将进一步明确创业板股票做市业务具体安排,细化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要求。
  此外,北交所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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