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9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盛建华、潘淑新、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胡菊、徐闲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2,4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以上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于2025年1月1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股东长江晨道拟于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4%。其中,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9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54%。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长江晨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