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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2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7月3日下午3点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2人,为吴锦凤女士、李良机先生。董事会秘书、拟任非独立董事、拟任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认为,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补选张晓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及提名,并征求财务总监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葡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2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晓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葡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简历
  (一)张晓光先生
  张晓光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级营林工程师。
  张晓光先生历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销售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三明市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张晓光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纪委书记,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张葡英女士
  张葡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张葡英女士历任将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及将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
  张葡英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2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明显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2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23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1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电子信箱:jsly@jinsenforestry.com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委托人持股数:委托日期: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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