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华冠”)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7,9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24%,占公司总股本的5.49%,对应融资余额为20,94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0,9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4.28%,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5,945.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其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2.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赵庆先生为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无偿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