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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及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5,87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最低价格为57.15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6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677.0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7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16日,09: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8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徐星宇
  联系电话:010-62457705
  传 真:010-62497510
  2.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22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更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需增航空特种塑料、标准件、减震器、高温合金铸件的制造、销售等经营条目。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相关规定,凡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原营业条目应统一按照规范条目申报登记,对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管理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胶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模具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拟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发生变化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于上述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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