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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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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223,662,622股变更为223,115,23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92,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222,622,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5,655,632.50元÷223,115,230股=0.249447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2.494479元。
  4、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94479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223,662,622股变更为223,115,23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2,700股后的222,622,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红派息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222,622,530股×0.25元/股=55,655,632.5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首先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再根据每10股现金红利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55,655,632.50÷223,115,230×10=2.49447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94479元/股)÷(1+0)。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完毕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唐先胜、屈晓婷
  咨询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电话:0551-68103780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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