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1,205,956.9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0.4739%。 ● 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 公司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从银行获悉,上述冻结资金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6)粤0604执保11887号之一和(2026)粤0604执保11887号之二,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翔坤钢业有限公司因货款支付产生的民事纠纷申请冻结资金247.3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正式法律文件。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1,205,956.9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0.4739%。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知悉上述事宜之后,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