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经公司2026年6月29日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海潮先生、刘大军先生、陈广才先生、原诚先生、王兴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宗玉先生、蒋庆哲先生、陈玥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徐睿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需采取累计投票制和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候选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1990年7月-1994年6月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四室技术员;1994年6月-1998年5月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广播通讯工程工程师;1998年5月-2004年4月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04年4月-2007年8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党支部书记、主任;2007年8月-2011年11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主任;2011年11月-2015年5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副所长;2015年5月-2016年8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6年8月-2017年8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二院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2019年5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9年5月-2020年7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2019年11月-2020年1月 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2021年2月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2024年3月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大军,男,籍贯河北省唐山市,1972年11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系精密仪器与仪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研究员。2002年4月-2010年2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职员;2010年2月-2014年4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五室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2014年4月-2015年12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五室主任;2015年12月-2017年8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航天科工仿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8月-2020年10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航天科工仿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2025年8月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10日-2025年8月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8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陈广才,男,籍贯安徽省霍邱,1969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员。1992年7月-2001年9月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处;2001年9月-2005年10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2005年10月-2009年1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副处长;2009年1月-2010年5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处长;2010年5月-2012年10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综合计划处处长;2012年10月-2015年5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副部长;2015年5月-2018年3月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2019年12月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至今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专务;2021年12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原诚,男,籍贯山东省掖县,1974年8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助理,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副巡视员,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云计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5年加入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在二院先后担任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用产业发展部副部长、部长,科技委智慧产业总指挥。2024年11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兴盛,男,籍贯甘肃陇西,1985年12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9年8月至2016年10月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〇六所财务会计处职员;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〇六所财务会计处副处长;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〇六所财务会计处处长;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〇七所总会计师;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〇七所总会计师、工会主席;2024年8月至今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七〇六所总会计师;2025年10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宗玉,男,1963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诉讼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经济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庆哲,男,1961年12月出生,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处长、学工处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玥,女,1986年4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后担任教学科研岗教师;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党支部书记;会计学院学生专业拓展中心主任;财务会计系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6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一16日上午9:00至17:00;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以2026年7月16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雷明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68389555
  邮箱:htcf_600855@163.com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职责、职权范围,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其他配套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事项清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更新完善。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现经各股东方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肖海潮先生、刘大军先生、陈广才先生、原诚先生、王兴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海潮先生、刘大军先生、陈广才先生、原诚先生、王兴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宗玉先生、蒋庆哲先生、陈玥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宗玉先生、蒋庆哲先生、陈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候选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