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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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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2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因退休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同意指定卓义伟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2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
  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的辞职报告。潘利君女士因退休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及在子公司的其他任职,其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利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利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利君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潘利君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离任后,公司将返聘其担任顾问,聘期半年。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利君女士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同意指定卓义伟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潘利君女士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卓义伟先生简历
  卓义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10月入职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财务部业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兼经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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