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1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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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9:15-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特115号新长江传媒大厦47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英维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46,741,3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370%。 其中:本次股东会无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46,741,3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3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53人,代表股份27,560,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970%。 其中:本次股东会无中小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27,560,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97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90,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09,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5%;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6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2%;反对1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8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1%;反对1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提案3.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4,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9%;反对2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7%;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5,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1%;反对2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四)提案4.00《关于拟继续实施应收款项清收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9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6%;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0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提案5.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1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2%;反对3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3%;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3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1%;反对3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3%;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提案6.00《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9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6%;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0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提案7.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4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2%;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2,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2%;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意见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潘峰律师、陈小文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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