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65,324,1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的56.4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2026-020),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式减持不超过4,70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潘锦海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潘锦海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IPO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未实施减持。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潘锦海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