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受理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9号),于2026年3月1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14号),于2026年5月13日公开披露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月27日和5月13日披露的《国投中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国投中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国投中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010和2026-027)。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本次中止审核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向上交所报送更新后的相关材料并申请恢复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