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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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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6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该基金投资聚焦半导体、泛半导体和战略新兴领域等。
  ● 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资本”)。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该基金拟募资规模暂定为人民币30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中微临港”)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预计将占该基金募资规模的不超过49%(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中微临港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 关联交易概述:中微临港持有智微资本45%的股权,且智微资本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刘晓宇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智微资本拟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并拟认缴出资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预计占该基金募资规模的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智微资本系公司关联方,中微临港与智微资本共同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系关联交易。
  ●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当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待设立后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预计投资收益未达标等其他风险;
  5、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微临港拟与智微资本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该基金募资规模暂定人民币30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由智微资本作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起设立,智微资本拟认缴出资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预计占该基金募资规模的1%。中微临港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预计占该基金募资规模不超过49%。该基金投资期内各投资人将根据基金投资要求进行实缴。该基金投资聚焦半导体、泛半导体和战略新兴领域等。
  在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中,中微临港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亦不存在其他方向中微临港承担该等义务的情形。
  (二)关联关系情况
  中微临港持有智微资本45%的股权,且智微资本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刘晓宇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智微资本系公司关联方,中微临港与智微资本共同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系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中微临港指定人员负责本次投资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工作。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管理人智微资本
  公司名称: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BFXXR5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刘晓宇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中微临港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10%,该合伙企业由刘晓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4969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
  其他说明:智微资本为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其他投资方
  基金仍在募集期,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由基金管理人智微资本负责引入其他合格的有限合伙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微临港持有智微资本45%的股权,且智微资本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刘晓宇先生,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微资本系公司关联方。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暂定):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基金规模(暂定):人民币30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基金管理人: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拟认缴出资结构如下(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上述“拟认缴出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基金的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暂定为7年,其中投资期4年,剩余期限为退出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延长基金的投资期及存续期,基金被延长的存续期限为延长期。
  (三)基金投资方式及投资领域
  基金投资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投资),优先支持有技术壁垒的领先企业,通过全周期价值管理体系力求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基金将重点关注半导体、泛半导体领域,同时覆盖战略新兴领域中的优质投资标的,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助力分享行业成长红利。
  (四)基金决策机制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决策合伙企业对外项目投资及退出相关事项。
  (五)基金管理费
  投资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出资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内,按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扣减基金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中该有限合伙人的对应参与金额的不超过2%/年收取;延长期及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的具体管理费机制以公司与其他合作方最终签署的基金合同为准。
  (六)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入中,对于有限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计算可获得的收益部分,按照如下顺序及方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第(1)项,返还出资:首先,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第(2)项,优先回报:其次,继续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每期出资,自该期出资交割日起至相应出资被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1)项约定收回之日止,按照百分之六(6%)/年(单利)的收益率实现优先回报;
  第(3)项,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剩余,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于本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于前述第(2)项下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80%×20%的金额;
  第(4)项,超额收益:经前述分配后的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基金的具体收益分配机制以公司与其他合作方最终签署的基金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中微临港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全体投资人均以1元/每1元财产份额的价格认缴出资,符合基金设立的市场惯例。全体投资人按照各自出资份额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中微临港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有助于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及资源和平台整合能力。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实施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产业布局及业务拓展。通过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拓展新领域,推动公司产业经营、资源整合和资本运营深度融合,形成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安全、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投资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基金当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待设立后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四)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预计投资收益未达标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过去十二个月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前,中微公司及中微临港与智微资本及其控制的主体发生投资型关联交易共3次,总金额为857.98万元。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68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1、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从626,145,307股增加至628,840,931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从626,145,307元增加至628,840,93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公司:关于2022、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中微公司:关于202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6-050)。
  2、因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从628,840,931股增加至936,972,98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从628,840,931元增加至936,972,98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3、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从936,972,987股增加至947,461,532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从936,972,987元增加至947,461,5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4、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从947,461,532股增加至952,685,58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从947,461,532元增加至952,685,5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公司:关于2023、202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5、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已完成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5,156,76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由此,预计公司总股本将从952,685,583股增加至957,842,3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的从952,685,583元增加至957,842,348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67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何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何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何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何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奕先生直接持股85725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09%。何奕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何奕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何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杨俊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杨俊先生简历
  杨俊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上海师范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MBA硕士。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罗兰贝格战略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咨询顾问;2011年至2013年,就职于合益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咨询顾问;2013年至2015年,就职于韬睿惠悦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咨询经理;2015年至2017年,就职于赛诺菲制药,担任人力资源副总监;2017年至2020年,就职于德勤中国,担任咨询副总监;2020年至2026年,就职于安世半导体,历任中国研发中心HRBP、碳化硅氮化镓IGBT及模组事业部HRBP、全球招聘负责人、全球组织发展与培训学习负责人、轮值CHRO;2026年至今,担任中微公司人力资源集团副总裁。
  杨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6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电话、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潇
  电话:+86-21-61001199
  传真:+86-21-61002205
  邮箱:IR@amecnsh.com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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