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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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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其中职工董事龙晓晶女士、非独立董事贺依朦女士现场参会,其余董事均以视频或音频接入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工作实际需要,公司总经理胡祖敏先生提名樊文杰先生为总风控合规师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征求其本人意见,认为樊文杰先生符合总风控合规师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总风控合规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同意聘任樊文杰先生为公司总风控合规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及总经济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47)。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胡祖敏先生提名吴迪先生为总经济师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征求其本人意见,认为吴迪先生符合总经济师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总经济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聘任吴迪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及总经济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4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48)。
  议案3.01-3.0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16日14点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此次召开股东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议需求,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4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一键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128号卓越城一期4号楼1202共进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128号卓越城一期4号楼1202共进股份证券部
  4、邮政编码:518049
  5、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6、电话:0755-26859219
  7、传真:0755-26021338
  8、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及总经济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胡祖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樊文杰先生为公司总风控合规师、吴迪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樊文杰先生、吴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樊文杰先生、吴迪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征求其本人意见,认为樊文杰先生符合总风控合规师的任职资格、吴迪先生符合总经济师的任职资格。总风控合规师、总经济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樊文杰先生简历
  樊文杰: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2年至2020年任职于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助理会计、财务经理、审计经理等职务,2021年起任职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总经济师。现任公司总风控合规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情形。
  吴迪先生简历
  吴迪: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至2025年任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至2026年任力源兴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至今任唐控(北京)创业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至今任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力源兴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为:新增“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新增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将按照上表中的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
  以上制度正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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