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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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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1、因披露停牌核查结果,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3、截至目前,公司现有MLCC量产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PC电脑、可穿戴智能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未应用于AI算力服务器,亦未取得AI服务器客户认证及批量供货订单。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招商协议书暨设立项目公司实施高性能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生产项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实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严格区分公开披露信息与市场传闻,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脱离当前基本面的风险。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5、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区间累计上涨幅度为277.95%,显著超过科创50(同期涨幅为31.51%)、科创综指(同期涨幅为22.11%)、上证指数(同期涨幅为-2.05%)等相关指数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存在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后续下跌的风险。
  6、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3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1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累计发布6次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6年5月7日以来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近期,公司就股票交易风险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3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1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累计发布6次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风险。
  (二)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过大风险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区间累计上涨幅度为277.95%,显著超过科创50(同期涨幅为31.51%)、科创综指(同期涨幅为22.11%)、上证指数(同期涨幅为-2.05%)等相关指数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存在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后续下跌的风险。
  (三)估值较高风险
  截至2026年6月29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处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1.75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无市盈率倍数,公司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四)市场抵御能力不足风险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06.26万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90.26万元。公司目前整体经营规模较小,尚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7.35%,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行业变化的能力相对有限。
  (五)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下游市场发展态势、公司产品竞争力、客户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MLCC业务具有前期资金投入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尚处于亏损状态。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发生难以预见的变化、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公司MLCC项目产能爬坡、产能释放受设备调试、工艺优化、原材料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全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产能爬坡缓慢、产能释放不及预期等风险。当前公司MLCC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未应用于AI算力服务器、车规安全系统等。高容值MLCC产品研发门槛高,且终端客户准入标准严苛、验证环节繁多,存在难以批量导入供应链等风险。公司MLCC业务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浆料与陶瓷粉体等,相关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电子陶瓷业务效益存在影响。若受地缘冲突、大宗商品涨价、供应链重构等因素影响导致未来相应原材料价格走高、供应收紧,公司存在业绩承压风险,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现有MLCC量产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PC电脑、可穿戴智能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未应用于AI算力服务器,亦未取得AI服务器客户认证及批量供货订单。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招商协议书暨设立项目公司实施高性能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生产项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实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严格区分公开披露信息与市场传闻,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3、议案10、议案12至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至议案3、议案6至议案8、议案10、议案12至议案1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赵丽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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