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明光子”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以人民币3亿元认购灵明光子人民币334,439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灵明光子本次增资完成后基于完全摊薄基础上共计9.146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有权提名1名董事,并成为标的公司整体出售否决权股东。 ● 投资进展情况:已足额支付增资款、完成董事委派及完成交割。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尽调、充分分析及论证,但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研发进展、业务发展、盈利情况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对标的公司完成投资后的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投资回报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战略投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与灵明光子及相关股东签署《有关杭州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及《有关杭州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合称“交易文件”)。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公司以人民币3亿元认购灵明光子人民币334,439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于灵明光子本次增资完成后基于完全摊薄基础上共计9.146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交易进展 近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达成,公司已足额支付增资款并完成董事委派,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尚需标的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相应资料。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应在投资方付款且标的公司收到该等款项后四十五日内完成。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体系覆盖工业大模型、智能感知终端、具身智能无人机等,智能巡检业务覆盖电力、水利、轨交等多个行业。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在智能巡检产品中引入SPAD及dToF技术,提升复杂环境下的3D空间感知能力,同时补强上游关键芯片的自主可控能力,优化供应链布局。本次投资属于战略性产业投资,有助于促进研发能力提升,加速公司无人机产品和雷视融合的智能终端产品的战略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未来双方发展过程中,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等方向的协同效应需进一步验证与磨合,预期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尽调、充分分析及论证,但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研发进展、业务发展、盈利情况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公司对标的公司完成投资后的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投资回报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