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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72 |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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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杨扬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6月3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574,414,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6749%,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574,414,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674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099,07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71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3人,代表股份475,34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03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文亮律师和张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6BJ001950号),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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