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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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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莫翊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56人,代表股份178,42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63,758,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52人、代表股份14,668,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5%。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26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92%;反对2,07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1%;弃权83,4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0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25%;反对2,07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89%;弃权83,4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补选王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13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35%;反对2,15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5%;弃权139,3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73,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13%;反对2,15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89%;弃权139,3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胜、彭志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王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补选王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翊斌;委员:林敏、陈东屏、李卫宁、王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卫宁;委员:沈忆勇、郑慕强、温日光、王恺。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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