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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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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8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2797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有关H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发布的《于2026年6月23日举行的2025年度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及《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3,625,776,7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9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4,129,768.72元(含税)。其中,A股总股本为2,046,755,980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572,477,647.61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本行自行发放对象外,本行A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五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行A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行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97元。
  持有本行A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限售股股东在股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所得,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2)对于持有本行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行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173元。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行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173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行A股股东一致。
  (4)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其他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97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367417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0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科技”)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A股股份129,564,932股,通过其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65,254,000股,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94,818,932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13%。本次质押前,千里科技已累计质押本行A股股份64,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77%;本次质押本行A股股份44,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21%。本次质押后,千里科技累计质押本行A股股份108,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98%。
  本行于近日收到千里科技出具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重庆银行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千里科技将其持有的本行44,000,000股A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里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千里科技所持本行股份质押比例为36.63%。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9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年度普通股权益分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日(2026年6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6日)期间,“重银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7日)起“重银转债”恢复转股。
  ■
  ●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5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22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7月7日
  本行于2022年3月2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重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6”。“重银转债”存续期为6年,转股期限为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8年3月22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2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5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6年6月23日,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现金分红人民币2.918元(含税)。本行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相关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由于本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重银转债”转股,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增加151,188,514股至3,625,776,792股。2026年6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重银转债”停止转股,期间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不再发生变动。本行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普通股总股本3,625,776,792股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调整为0.2797元(含税)。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情况详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依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本次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重银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派送现金股利时,将按下述公式调整转股价格: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因本行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重银转债”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6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7日)恢复转股。“重银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7日起由人民币9.5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22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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