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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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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46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财务负责人暨新聘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罗国兵先生因高层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铁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财务负责人暨新聘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回购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12.72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最高回购价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1,572万股,不超过3,1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1.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的实施方案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柳工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柳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柳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50)。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50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4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24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第1.00至2.00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提案1.00至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股东会。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邓旋、张耀桃
  联系电话:0772-3887266、0772-3886509
  传真:0772-3691147
  电子信箱:stock@liugong.com。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45007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柳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1、投票代码:360528;
  2、投票简称:柳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本授权委托书所示投票意见指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或指示无效的,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备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49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蓝色部分为修订内容)。本次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及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48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4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尚无增减持计划。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未制定减持计划。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的条件下,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72元/股(含),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14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本次回购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72元/股(含),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77%。本次回购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七、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万元):
  ■
  按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81%、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占流动资产的1.16%。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管理层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不低于20,000万元(含)用以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于2025年7月成就,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59)。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旭先生股票期权行权共计120,356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关于授权办理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的实施方案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47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财务负责人暨新聘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30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财务负责人暨新聘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原财务负责人调整的情况
  为集中精力抓好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罗国兵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了不再兼任财务负责人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国兵先生因高层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辞去兼任的财务负责人后,罗国兵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罗国兵先生的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罗国兵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交接,其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新聘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经公司总裁罗国兵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铁柱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铁柱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铁柱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博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西门子松下电子珠海保税区有限公司会计、会计主管、会计经理,普尔药物科技公司财务经理,利盟打印机公司成本会计经理,北电网络(广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财务总监,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财务高级总监、财务负责人,国际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黄铁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铁柱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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