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黎汝雄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董事长黎汝雄先生、副董事长余健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颖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2、总经理余向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余曼妮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关联股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君雅、杨裕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