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邹爱英女士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注:1、黄凡先生与邹爱英女士为近亲属关系,邹爱英女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表决权委托给黄凡先生;黄凡先生为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太湖宏辉”)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凡先生、邹爱英女士和太湖宏辉因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2、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中的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按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计算,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邹爱英女士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股份质押期间不存在违约情况,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