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