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运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2.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 3.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 4.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 6.表决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 7.表决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 ■ 8.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天热电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