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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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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林先生、何放先生、洪晓煜先生、韩凤君先生、周建明先生、车雪梅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贺颖奇先生、徐建军先生、陈武朝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且连续任职时间将不超过六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若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7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汤林,男,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石油大学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4月任中石油股份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10月任中石油股份冀东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3月任冀东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冀东石油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任昆仑资本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24年12月任昆仑资本董事长、党委书记。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2025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2025年4月任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目前,汤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汤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放,男,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金融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油财务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昆仑银行行长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起先后任昆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7月起兼任昆仑银行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起任昆仑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起任昆仑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2024年1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昆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行长;2024年4月起代行昆仑银行董事长职责。2024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4年8月起任昆仑银行董事长;2025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放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何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晓煜,男,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石油大学(华东)工学学士学位,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5年8月起在格尔木炼油厂、青海油田分公司管道输油处等单位工作,2021年12月任青海油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发展计划部(对外合作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发展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截至目前,洪晓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晓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洪晓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凤君,男,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石油大学(北京)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起在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哈法亚项目部、中油国际(绿洲)公司、中国石油中东公司艾哈代布项目等单位工作,2021年2月任中油国际(伊拉克)艾哈代布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2022年10月任中国石油(伊拉克)艾哈代布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委员会委员,2024年9月任中国石油俄罗斯公司总会计师、委员会委员,2026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韩凤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凤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韩凤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明,男,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1997年至2017年主要在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及中油国际(尼罗)公司等海外项目任职。2017年5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石油股份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石油股份财务部副总经理。2023年1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建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建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建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车雪梅,女,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审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起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处处长,2012年1月起任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20年3月以来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兼任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起兼任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起兼任国网雄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截至目前,车雪梅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车雪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车雪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颖奇,男,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取得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会计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进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之后在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任教。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会计示范案例中心联席主任与首席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并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贺颖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颖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贺颖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军,男,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任管理合伙人、副主任,分管律所风险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风险合规管理实务经验。同时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合见工业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建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徐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武朝,男,5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8年10月至今任教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长期从事风险管理领域教研工作,主讲《公司风险管理》课程,出版内控与风险管理专著、发表多篇相关论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研究”等项目,具备扎实的风险管理学术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现任清华大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武朝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武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陈武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示:
  1.提案1和提案2分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二)现场会议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2.邮编:100033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5.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为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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