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永强、胡艺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