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3A栋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柯汉奇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邓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运、廖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