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以人民币3,632万元(实际土地出让合同金额,与此前披露的3,631.20万元之差异系最终成交价款结算调整所致,以本合同金额为准)竞拍取得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浙江省杭州市良渚新城万地路南彩虹河东地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东单元YH030902-24地块)”,并于2026年6月29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含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和“智慧城市先进计量及系统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智慧能源终端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同意为新募投项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威星数联技术有限公司)、保荐人、新设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19,974.7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新设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上述投资项目需要,公司于近期参与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杭州市良渚新城万地路南彩虹河东地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东单元YH030902-24地块)”的竞拍,以人民币3,632万元竞拍取得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6年6月29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订了《出让合同》。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受让人:杭州威星数联技术有限公司 3、宗地编号:余政工出【2026】6号 4、宗地位置:良渚街道运河村 5、宗地总面积:28480平方米 6、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宗地交付:2026年7月2日前交付 8、出让年期:50年 9、出让价款:人民币3,632万元 10、出让价款支付: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专项用于“新一代智慧能源终端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与主业布局:有效缓解现有生产场地受限条件下,产能提升与智能化产线改造工作所面临的现实压力。推动公司制造升级、提升募资使用效益,优化产能与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新一代智慧能源终端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