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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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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6-25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崇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1人,代表股份65,132,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867,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26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26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23,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9%;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691%;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93%;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16%。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叶慧慧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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