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A座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齐良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李连清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7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方伟、刘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